不久前,有网友在《网上发布厅》里发帖,反映了“肝移植病人配药难”的问题。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职能处室对我市移植病人配药情况进行调研,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以解决患者实际问题。
针对网友反映问题,我局相关处室立即对我市移植术后病人配药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网友帖子反映肝移植术后配药难的现象确实存在。目前我市肝移植病人总数虽然不多,但特殊性比较明显。特别是因为目前我市医疗机构尚未得到开展移植手术的诊疗许可,给病人的后期随访、检查配药带来很多具体的麻烦。
我们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也向上级主管部门省卫生厅等部门进行请示汇报。在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反复征求了相关医院及其部门人员和科室专家的意见,制定下发《关于规范移植术后病人门诊配药的通知》。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在市区范围内指定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为肝移植术后病人配药定点医疗机构;宁波市鄞州第二医院为肾移植术后病人配药定点医疗机构。
卫生局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尽量备齐肝肾移植术后病人所需的主要药物,方便病人在一家医院尽量配齐所需药物;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药物处方剂量为不超过1个月。
卫生局要求,定点医院设置移植随访门诊后,要合理安排门诊时间,完善移植相关检查项目,配备移植相关治疗药物,规范门诊病历书写,健全移植术后随访档案制度,设立移植病人随访热线等途径,尽量满足病人随访需求,进一步规范移植术后病人随访流程。
宁波市卫生局
2011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