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决定,觉得这个决定出台很有必要。
其一:当前中国突发事件那么多,每次出事都引起公众强烈反响,如何处置这些突发事件,老的办法不行了,必须要有新的办法措施。其二:当前宁波外来人口多,如何正确处置新老宁波人的矛盾,让新老宁波人和谐相处,这是个新的课题,宁波市已经作出了探索,象和谐促进会、外来务工人员的新政策等,都发挥了好的作用,这些新举措要进一步推广,进一步完善。其三:宁波城市的大发展过程中,社会矛盾比较复杂,群众对提高城市生活品质提出了新的需求,群众在享受经济权益的同时,对政治权益、文化权益提出了要求,市民的民主意识日益提高,自主意识日益加强,必须用新的办法来处理出现的新情况。
我想这个决定的出台恰逢其时,对我市六个加快的推进是一个重要保障。
但从目前全国各地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看,我觉得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一定要抓好落实。社会管理创新,说到底是把各种新的举措落到实处,起到效果,希望这个决定不是个形式或者摆设,而要有切实解决的办法。
其次,一定要转变方式。社会管理的加强与创新,不能变成一句口号,新瓶装旧酒,而是要有切实的措施,我想最终要看实施的效果,现在的做法中有个倾向,大家建个什么中心,事实所有的一切跟原来差不多,那就不是加强,更不是创新。
再次,一定要提高干部素质。新的要求提出来了,干部的素质必须要提高,建议对全市干部进行一次轮训,采用案例分析和模拟的办法,就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内容,提高干部的实际水平。对相关部门的干部,还要进行更加细致的业务培训。
最后,一定要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加强与创新,最终都落实到街道、社区、村,所以一定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我觉得一方面是提高基层干部工作水平,建议采取上与下双向挂职锻炼的办法,要求每个公务员都必须到街道、社区或村镇工作至少一年时间,基层人员也要到上级机关挂职一段时间;同时,对新任公务员必须要求到基层工作两年以上的时间;同时,要进一步提高社区和村干部的待遇,他们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水平。
几点拙劣的建议,大家讨论讨论吧。
(网友:东方老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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