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自述:昨天晚上,我下班开车经过望春信谊小学,开到三江对面的一个小店门口。突然,有只小狗跑出来,来不及刹车,结果把小狗给撞死了。
事发后我也没逃走,就停了下来。旁边站着的一个中年妇女走了过来,说辛辛苦苦养的要以3倍的价格600元赔偿。
这样的杂交狗居然让我赔600元而且买来也不可能是200元,结果狗主人自己报了警,警察也来了,他这个小狗是家养的也没狗牌,又没有买来的发票。后来,警察说意思意思100,那我心里就不开心的,我知道这是生命,我也喜欢狗,但是你不牵住,也没狗牌,没打疫苗,还要用狗来敲诈我!我想算了算了,就去银行取了100给他,其实这样的事情你们说应该赔还是不赔?
网友“清风吹拂”:人没事最要紧。“jqxinzhan”:狗主人要真爱狗的话,能不把狗看好,这就是讹诈!
小编的话:楼主人没事最要紧,狗主人确有过失,且不说赔钱,赔多少的问题,狗狗一没上狗牌,二没打疫苗,倘若这次狗狗跑出来咬了路人,这后果可就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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