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县的彭峻峰,曾在广州天力建筑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下称天力公司)当了四年多的资料员。彭峻峰称,在这期间,他一共加班3509小时,公司却未支付过加班费,他一直敢怒不敢言。今年3月他辞职后,索赔19万余元的加班费。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彭峻峰和公司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彭峻峰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0万元。(7月13日《重庆晚报》)虽然最终结果与彭峻峰的诉求差距甚远,但如果考虑到加班费难以得到补偿的普遍现实,即便有人也能够像彭峻峰这么“有心”,也难以像他这样获得一定的补偿。无锡那位因给相关部门赠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的周力之所以最终获得补偿,也并非正常途径维权抗争的结果,而是得益于舆论对当地形成的压力。
加班费,这无疑是一个令人倍感纠结的话题。去年中秋过后,《新京报》就加班费的调查结论令人十分沮丧,高达87%的网友表示没有加班费。另一项调查则显示,今年“五一”期间,26.8%的人表示需要加班。在这26.8%需要加班的人群中,54.5%的人表示不能得到补偿,包括补休或加班费。(5月2日《新闻晨报》)。
虽然政策对加班费早已明文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加班费的申诉仍旧局限于“单打独斗”的零星层面。并非劳动者不愿意维权,实乃维权成本高企,取证困难。更何况,一些地方出于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目的,对低劳动成本的“人口红利”依然视若圭臬。在此背景下,劳动者要想成功维权,除非像彭峻峰这样,一开始便做一个“有心人”,拿出“铁证”。细细琢磨不难发现,彭峻峰取得的成功得益于两点:一是他近水楼台先得月,本身负责公司员工考勤,收集资料相对容易;二是公司考勤记录相对健全,从纸卡变成射频卡,再变成指纹打卡,记录保存相对完善。正是碍于这些“完善”的记录,用工单位才不得不作出罕见的让步,并一次性补偿彭峻峰10万元。
说彭峻峰的维权太过悲凉,是因为这样的维权对更多劳动者并不现实,没有特别的借鉴意义。但这并不是说维权不重要,劳动者只能任由资方肆意践踏。实际上,现有制度框架下,理论上是工人娘家人的工会理当肩负替职工维权的重任。这一方面是因为工会可以实现抱团维权,与资方博弈能力更强;另一方面也因为工会本身就是劳动者意志的彰显,对员工加班情况更加熟悉。某种意义上,员工维权的艰难,也正是工会无力的折射。
简而言之,当前既要大力提高员工依法维权能力,更要大力强化工会的“代言”意识和维权能力,毕竟像彭峻峰这样的单打独斗,“锦旗哥”那样设法吸引舆论目光维权的个案,难以复制为人可皆之的普遍现实。
(网友甬上浪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