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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三项举措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1年06月29日 09:46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发挥招拍挂出让制度在稳定市场、优化结构、保障住房用地等方面的作用,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活动,市国土资源局三项举措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促进地价房价合理调整。

  一、完善住房用地招拍挂计划公示制度

  探索建立计划出让地块开发建设的宗地条件公布机制。逐步在全大市范围内通过《读地手册》、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年度住房用地出让计划,定期向社会发布细化的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信息,同时明确意向用地者申请用地的途径和方式,公开接受用地申请,增加土地出让的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调整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政策

  根据我市土地市场、住房建设发展阶段,对需要出让的宗地,改变原来单一的“价高者得”方式,逐渐探索“限房价、竞地价” 、“限地价、竞房价”、限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等三种方式,以挂牌或拍卖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落实政府促进土地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有效合理调整地价房价,保障民生,稳定市场预期的目标。5月13日,市国土局对江北区包家漕3#地块以挂牌方式公开登报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1367公顷,挂牌起始价为14950元/平方米,并确定出让上限价格为22400元/平方米,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面积的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保障性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江北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该地块本月中旬即将成交。

  三、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合同

  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对附加各类开发建设销售条件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的出让,增加出让合同条款,完善出让合同内容,严格供后监管。在土地出让合同或住房建设和销售合同中明确建房套数、套型、面积比例、容积率、项目开竣工时间、销售对象条件、房屋销售价格上限、受让人承诺的销售房价、土地转让条件、配建要求等规划、建设、土地使用条件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为保证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及时开发利用,国土局将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规定的建设标准、保障性住房先行建设和先行交付、不得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等内容,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在出让合同中增加“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追究责任”等相关内容。

  国土局下步将加强对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罚,追究违约责任。

稿源: 天一论坛 编辑: 凌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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