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至5月10日,交警部门查处电瓶车违法载人载物5592起。
最近,天一论坛上一则《是否有把电动车纳入机动车范围的打算?》的帖子引来网友热议。当前,电瓶车交通违法现象较为严重,且所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呈上升态势,网友要求整治电瓶车的呼声渐高。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尚不适宜禁行电瓶车。
网友热议电瓶车管理
广州禁行电动车曾引发极大争议,关于宁波是否也应该禁行电瓶车,网友说法不一。网友“yesun11”认为,按目前宁波的情况,完全像广州一样禁行电瓶车,在地铁等公交系统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并不是很现实。但是,他认为这并不等于放弃管理电瓶车,诸如超速、超额载人、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等现象都需管理。
天一网友“sasakisoyo”跟帖,如果现在道路无法满足电动车的需要,那就必须将电动车机动车化、摩托车化,上保险和牌照,并将目前的非机动车道并入机动车道扩大整体通行条件。
电瓶车管理牵涉到交警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技监部门、厂商等,现在并没有相关法规将电瓶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2009年12月,国标委一纸下发,把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时速高于20千米/时的电瓶车纳入机动车行列,业界轰动。随后,国标委将原定于去年1月1日生效的4个标准中涉及轻便电动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也加快《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标的修订。同时,宁波电瓶车业界对超标车的“身份认证”意见不一,期待电瓶车新国标的出台。
宁波交警支队道路秩序处胡畏介绍,按照现状,之所以将电瓶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原因在于不同车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会产生交通干扰,车速较低的电瓶车若在机动车上行驶会降低道路通行率。
业内人士认为,若将电瓶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广大电瓶车车主的经济负担必将加大。而且,一旦这样的政策下发,而生产技术又未跟上,民间很多相关生产企业将面临倒闭,工人也会失去工作。针对是否要禁行电瓶车,他也表示,现在不宜“一棒子”禁行电瓶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