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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将对野蛮行车进行集中整治
“市民最厌恶的十大交通陋习”微博投票邀您参与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1年04月18日 14:57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对斑马线边的不礼让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于群众反映事故多发的“老虎口”也会加强管理。

  市民最厌恶的十大交通陋习请您来投票

  市交警支队整理出了最容易引发事故的多种交通陋习,与《东南商报》合作发起票选“市民最厌恶的十大交通陋习”。读者可登录新浪微博,进入东南商报官方微博(t.sina.com.cn/dnsb)参与投票。

  不文明交通行为包括:

  1.机动车闯红灯;

  2.机动车遇路口堵塞依然强行进入;

  3.机动车逆行或倒退行车;

  4.机动车随意变道;

  5.机动车占用公交专用道行车;

  6.机动车行经路口不按规定排队,随意插队;

  7.机动车不按序排队,随意占用对向车道;

  8.机动车路边随意停放造成拥堵;

  9.机动车在网格线上停车;

  10.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11.机动车行驶中随意掉头;

  12.机动车长期占用超车道;

  13.机动车骑线行驶;

  14.开车打电话、发短信;

  15.开车不系安全带;

  16.机动车转弯不让直行车;

  17.机动车右转弯不主动避让行人;

  18.机动车假牌套牌;

  19.机动车遮挡号牌;

  20.机动车排放黑烟、尾气超标;

  21.酒后驾驶;

  22.疲劳驾驶;

  23.超速行驶;

  24.机动车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路肩;

  25.向车外抛掷杂物、吐痰;

  26.转弯、变道不打转向灯;

  27.机动车乱打大灯、乱鸣喇叭;

  28.机动车过路口或遇积水不减速;

  29.开斗气车;

  30.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或随意上下客;

  31.货车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装卸货物;

  32.行人闯红灯;

  33.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

  34.行人翻越交通护栏、隔离墩;

  35.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随意穿行、逆向行驶;

  36.非机动车超速、超载行驶。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fabuting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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