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以来,东湖花园环斯玛特广场地块的500来户居民寝食难安,陷入极度的愤怒和恐慌。
就在小区西南角,本来仅仅是一家小工厂的旧址,居然要盖5栋高楼,其中最高的主体建筑加装饰物将达90多米。其它20米多米以上的建筑把整个地块搞得密不透风。
为了掩盖高楼真相,鄞州规划部门在公示方案中,故意将东湖花园的现有建筑画的很高,而拟建的高层建筑要么画低,要么画成透视状,企图掩盖真相。如同样高度的两栋楼,在规划局公示的效果图中,广场里的建筑居然只有东湖同高建筑的1/3。
但是再怎么样用卑鄙的手段掩盖,广大东湖居民还是发现了其中的真相:1、斯玛特广场的容积率突然从≤1.7改为2.1,而且没有任何变更的审批手续。
根据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2008年11月13日发布的《2008年宁波市鄞州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49号》(鄞土告字(2008)49号的有关内容,原华纳圣龙(斯玛特广场)地块出让的主要规划指标如下:建筑密度≤40%,容积率≤1.7,绿地率≥20%。而根据《规划方案》,建筑密度为44.84%,容积率为2.1,绿地率为17.28%,各项指标均不满足要求,同时按此方案计算,地块开发量比规划条件规定的超出了近2万平方米。可见,《规划方案》不符合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要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2、《规划方案》规划程序存在违法《规划方案》所在的区域,既没有通过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也没有完整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唯一有效的法定规划依据是《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在该规划中确定的原华纳圣龙(斯玛特广场)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如果工业用地改为商用的话,应该按照规划制定审批程序进行修改,但是业主代表没有见到相关审批程序。3、《规划方案》待建建筑严重侵犯了东湖花园二期业主采光权
东湖环斯玛特地块的住宅楼,原先是基于圣龙工厂两层楼(不超过7米)进行光照设计的。许多楼本楼就先天不足,比如121号的01、04住户,日照只有4小时。105号的04住户受121号影响,日照才3小时。现在,东湖二期业主根据《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要求做出了《日照分析报告》,结果发现东湖花园二期121,55-57,41-43#从原先的日照超过8小时,减少为2-3小时,121#01、04,105#从原先的日照三四个小时,减少为2小时不到,影响最严重的是59-61和53,其部分单元的日照将不足1小时,远低于最少2小时的国家标准。4、《规划方案》将致嵩江东路和钱湖北路交通瘫痪。
东湖花园是鄞州最大的小区,仅二期居民就有3500户,汽车拥有量超过5000辆。而嵩江东路作为东湖二期进出的惟一通道,再加上二期门口建有东湖小学,每天早晚接送孩子需暂停的车辆现有500多辆(目前才4个年级段,这个数量将随着明后年小学继续招生而迅速攀升),如今早晚交通已经拥堵不堪。居民经常在小区里面堵上15分钟才能出得了小区。而钱湖北路的车况大家也是有目共睹,只要红灯亮起,早晚车量从东湖西门麦德龙的十字路口一直堵到与嵩江东路交叉的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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