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来高涨的物价再次掀起对个税起征点的讨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天却表示,如果其他条件不改变而只提高起征点,将是很坏的结果。建议按工资收入与其他收入综合征税,使高收入者多缴税,同时加入家庭赡养系数
贾康昨天在“2010中国总会计师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表示,“十二五”期间,个人所得税要找到合理方案和时机加快推进,基本的原则仍是降低低端税负,适当增加高端税负,特别应强调将高端收入者工薪以外的收入综合进来。
我国11月的CPI达到5.1%,创出两年多来新高,并且连续4个月冲高。物价上涨压力再次让公众关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有专家表示应该提高起征点。
个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工具,贾康昨日表示,按照现在工资薪金2000元的起征点,70%的工薪收入阶层已经不纳税,中国所有的农村区域也不纳税,提高起征点对真正这些需要得到扶助的人,没有一分钱的好处;而剩下只有30%仍然交税的人,提高起征点后真正降低的税负,每个人只有几块钱、十几块钱一个月,但那些高端收入的,像一些打工皇帝,可能年薪是千万元计,提高起征点后减少的税更多。
“哪个政策设计者能接受这样的一个调整的结果?很显然,不能很简单局限于所谓起征点的考虑。”他表示,要把工薪收入和其他收入争取形成综合,真正使得高端收入的人更多缴税。
他还表示,个税走向综合制的过程中,应该引入家庭赡养系数,掌握各个家庭具体的收入信息,合理实施调控,所以应该加快信息系统的建设。因此如果在综合的框架上,再加上家庭赡养系数,个人所得税的合理性就会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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