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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为何焦虑“以税控烟”政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0年12月07日 12:35

  国税总局官员近日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大控烟力度,明年将继续上调烟草税,以推高烟价。中国社科院财税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即使加税后烟草加价,亦只会对低价烟产生抑制消费的作用,现有国情下,高档烟“越贵越有人买”。

  根据税负转嫁的原理,通过加税以推高某种商品的价格,从而抑制消费,这是一个很简单的经济学常识,烟草消费应该也不例外。世界银行估计,烟草制品零售价格每提高10%,高收入国家的烟草消费量就会减少4%,中低收入国家会减少大约8%,吸烟率则会相应地降低一半,这样一组数据也是主张上调烟草税的人们最爱称引的。然而,正如社科院专家所说,中国的烟草消费具备特殊的国情。当我们津津乐道别的国家因加税、提高烟价而使烟草消费量明显减少的时候,可曾有人告诉公众,这些国家所消费的烟草有多少是用公款买单?

  正是因为公款消费烟草的普遍存在,在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价格杠杆用之于中国的烟草市场将黯然失色。去年国家提高烟草产品消费税的举动没有对控烟起到明显作用就是一个证明。而且加税以推高烟价甚至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这就是专家所说“高档烟越贵越有人买”,因为价钱本来就不是这类高档烟消费者值得关心的,越高档越能彰显其身份。

  当然,烟价提高,低价烟的消费会受到一些影响,收入水平不高的烟民面对攀升的烟价,可能忍痛割爱,然而从市场现状分析,这一类烟民从来就不是中国烟草消费的决定性力量,他们也许会被迫为中国的控烟事业做出一点贡献,但恐怕也是微乎其微。

  如果真想在控烟的问题上赶快见到效果,只有一个简单的办法,即禁止公款消费香烟,如果这一点没法做到,“以税控烟”就只是一句空谈。这本来也是卑之无甚高论,税务总局的官员们不可能预见不到,容易预见却又貌似没有看到,这就不能不让公众疑虑:“以税控烟”,到底意在“税”还是意在“控烟”?

  说到“税”字,哪怕只是一个烟草税,马上就会有人大感焦虑了,而且为此纠结的远不止将受影响的烟民,因为公众从中看到的,是有关部门急切的加税冲动。

  前几天,财政部的一位官员表示,房产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在“十二五”期间房产税改革将得到稳步推进,个人房产将逐步纳入到征税范畴。在引发热议之后,相关部门出面澄清说这位官员的讲话并无新意。其实,在熟悉房产税讨论过程的人看来,这位官员的表态不是“并无新意”,而是大有新意。首先,他说征税的对象是“个人房产”,这就给人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即个人哪怕仅仅拥有一套自住房,而且因土地公有制度的限制导致财产权并不清晰,未来也有被征税的可能;其次,他一语道破,房产税的好处在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原来过去争得不可开交的房产税与房价的关系不过是一个虚置的问题。

  将个人房产纳入到征税范畴,能否抑制房价,是个未知数,实实在在的好处是可以成为“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上调烟草税,推高烟价,能否对控烟起到作用一样是个未知数,财政收入得以提升也是一望即知的重大利好。但公众的困惑因此油然而生:我们的财政收入来源究竟在哪一点上出现了不稳定的趋向?近年来,国家财政收入每年在以20%-30%速度增长,今年前五个月的财政收入就已经达到了35470亿,比去年同期增加8362亿,增长幅度高达30.8%,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年的财政收入将达到8万亿,高居世界第二,这些公开的数据显然无法支撑财政收入来源不稳定的说辞。

  因为加税的计划,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官员都对“十二五”期间的财政增收前景满怀信心,但公众依稀记得,“十二五”规划的基调应该是从“国富”转向“民富”。也许有人会说,财政增收也是为了转移支付,最后用于民生工程,但转移支付的环节太多,要论实效,又哪比得上直接藏富于民呢?

稿源: 中国宁波网天一论坛 编辑: 凌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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