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宁波教育惠民情况介绍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十一五”期间,宁波教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立足于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切实推进“教育惠民”工程,深入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各项发展主要指标都达到或超过“十一五”提出的目标。据初步统计,2010年,全市共有在校学生(幼儿)141.9万人,比2005年增加20万人;学前教育纯入园率和“初升高”比例分别达到99.2%和98.97%,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普及度更为巩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比2005年提升8个百分点,进入了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年培训量达到280万人次,比2005年翻了一番多。可以说,通过5年的努力,我市各级各类教育呈现出健康运行、科学发展的良好态势,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尤其在教育惠民方面呈现了以下十大亮点。
亮点之一: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惠及62万中小学生
我市在2002年率先对14个经济欠发达乡(镇)和6个片区义务教育阶段的3.3万余名中小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助” (即免杂费、住宿费和补助其中一半学生的代管费)政策基础上,2006年秋季起,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杂费政策,每年约有62万名学生受惠,涉及经费1.3亿元;2008年春季起,在全市义务教育段范围内,实施免课本费、作业本费教育,每年共免除学生约62万名,涉及经费约2亿元;2010年春季起,在全市免除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全年约有3.6万余名学生享受了该项政策,共涉及经费1300万元。至此,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亮点之二:高等教育提升层次圆宁波学子博士梦
2007年6月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批准宁波大学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该校工程力学、通信与信息系统和水产养殖等3个学科专业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结束了宁波高校无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历史。当年9月26日,宁波大学首次迎来3位博士生。2008年12月28日,教育部批准宁波诺丁汉大学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在文化研究、英语研究、商务、计算机科学、国际传播、可持续发展、工程等领域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试点工作,每年招收20至50名博士生。2010年,两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已达到100人。
亮点之三:“宁波职教现象”造就数万“白天鹅”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宁波市以计划单列市的身份在全国37支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代表团中脱颖而出,获得20项一等奖(其中4个项目夺得全国第一)、21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10个优秀奖,总成绩居全国第三,被全国职业教育界专家称为“宁波职教现象”。这一现象背后是宁波职教立足学生成长,对接产业发展,创新育人模式,把入学时的“丑小鸭”培养成自强自信、技能出众、企业欢迎的“白天鹅”的不懈探索。特别是2009年《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后,职业学校主动走向社会,走向企业,与政府、社会形成了良好互动,形成了前厂后校型、产业集群合作型、骨干专业+产教企业型、骨干专业+实训基地型、技能鉴定+走班教学型等人才培养模式,宁波代表团在历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均名列前茅,中职毕业生当年一次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5%以上,2010年,我市中职毕业生“双证率”达90%以上,一次就业率达98%以上,位居全国前列。
亮点之四:“四有”目标促学前教育新发展
2007年12月,市政府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并下发《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我市学前教育要通过加快建设、强化师资、加大投入、创新模式四条途径,着力解决“有房、有人、有钱、有质量”四个问题。2007年至今,全市累计投入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超过10亿元,新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1136名,每年新建、改建、扩建一批乡(镇)中心幼儿园,目前,我市共有幼儿园1198所(其中城市幼儿园502所,农村幼儿园696所),在园幼儿共25.8万人,本地户籍人口净入园率达99.2%。省三级(市一星级)以上幼儿园占60%,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75.1%,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和标准化率均为100%。全市98%以上幼儿教师具有合格学历,58%以上幼儿园教师为本专科毕业,较2006年,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
亮点之五:民办教育立法保障市民多样化教育选择
2007年初,我市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实现民办教育地方立法,实施《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在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等方面取得较大的政策性突破。目前,宁波基本形成了政府办学为主与社会各界参与相结合、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体制,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2010年,全市共有全日制民办中小学(幼儿园)1186所,在校生约29万人,占全市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生数的27%。
亮点之六:25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保障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切实贯彻国务院“两个为主”的原则,市政府于2007年制订《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共同成长、就学环境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助学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规范管理等五项行动计划。截止2010年9月,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总人数为25.4万人(比2005年增加9.9万人),其中小学20.5万人,初中4.8万人,在公办学校就读18.3万人(比2005年增加10万人),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总人数的72%(比2005年提高18.3个百分点)。全市102所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中有98所通过平安校园评估,占96%;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7%和99.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达到92%。从2006年起,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逐步免除了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2010年秋季学期,各县(市)区财政共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达5400多万元,享受免费政策的学生人数占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生总数的85%。
亮点之七: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居全国前列
据麦可思(MyCOS)公司2010年7月、8月对毕业一年后的2009届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进行的调查报告显示,2009届宁波市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竞争力指数为90.8%,略高于浙江省总体就业竞争力指数89.4%,在全国各副省级城市中,本科就业竞争力位居第二,高职位居第三。该报告同时指出,2009年在甬高校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率为92.6%,高于浙江省1.7个百分点,高于副省级城市平均4.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6个百分点;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2.4%,高于浙江省0.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2个百分点;毕业生大学满意度为87%,高于浙江省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5个百分点;毕业生母校推荐度为61%,高于浙江省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4个百分点;毕业生留甬工作比例为42.1%,高于副省级城市平均8.6个百分点;毕业生半年后月薪相当于2321元,高于2009届浙江省高校生毕业半年后月薪74元,高于2009届全国高校生毕业半年后月薪191元,略高于全国副省级城市高校生毕业半年后平均月薪(2287元)。
亮点之八:教育资源走出校园与百万市民共享
一是硬件资源共享。启动学校体育资源向社区开放工作,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学生课余体育训练的前提下,除寄宿制学校及部分不适合开放的学校外,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学校室内外体育设施已基本实现了对社区开放。目前,室外体育场所器材免费开放率全市达到75%,市三区达到85%。(因受学校安保因素的影响,今年五月份起,学校体育场馆一度停止对外开放,现在主要对俱乐部、社区有组织的开放)。
二是信息资源共享。2008年1月,宁波市数字图书馆首期项目正式启动。目前,宁波市数字图书馆中心门户平台已整合了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宁波市图书馆和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以及宁波大学等在甬高校18家成员单位约95%以上的文献资源,可供检索元数据达2.17亿条,网站总访问量达550多万人次,后台文献传递98.6万篇,服务推广的单位达1362家。
三是科研资源共享。高校纵横向科研经费总额从2005年的1.7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2.53亿元。2006年以来高校科研成果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超43亿元,其中2009年就达11亿元,是2005年的三倍。2005年以来,宁波大学三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等学校教师的研究成果解决了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的关键难题。
四是培训资源共享。高校、职业学校充分发挥师资、设备、教学等资源优势,实施全员培训计划、引进高端培训机构,形成了立体化的社会培训网络。全市教育部门培训机构达165家,占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54.5%,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培训年培训量达280余万人次,比2005年翻了一番多。
亮点之九:课外文体活动工程为80万中小学生减压
我市于2006年下半年全面启动了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创建工作,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时间,并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努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课业负担减轻。市教育局设立55万专项经费,对通过省级示范区验收的每个县(市)区给予5万元的奖励。2008年,我市海曙、江东、江北、北仑、慈溪五区(市)成为首批省级示范区,约占全省总数的一半;2009年,镇海、鄞州、余姚、象山四县(市)区通过第二批省级示范区验收;2010年,奉化通过第三批省级示范区验收。今年底宁海县将迎接省级评估,预计至今年底,我市将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省级中小学生课外文体工程示范区全覆盖的市。
亮点之十:“组合拳”助推农村教育优质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市连续推出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包括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同时辅之以城乡师资科学配置,“集团化办学”、“1+1”城乡教育共同体等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模式等,全面改善了农村教育的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水平。5年来,每年有1.5万余名农村中小学生享受困难补助;投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专项经费2777万元,共配备教室多媒体629套,计算机近4000台,计算机教室56间,新建、改造或扩容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80所学校,省、市、县和主要学校的远程教育将于12月底前实现全省联网;完成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共项目177个,建筑面积近2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5亿余元;2005-2009年,共完成全市中小学校校舍改扩建面积300.6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2.58亿元;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校舍标准化建设通过率达到83%,100%的乡镇建成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中心初中。
“十一五”宁波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成就
今天由我来简单地向各位介绍一下“十一五”期间我市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所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是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速度最快,也是成效最明显的五年。五年间,全市卫生系统紧紧围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实施“七大工程”(即农民健康工程、公共卫生建设工程、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科教兴卫工程、“强院”工程、中医药发展工程、卫生信息化工程)为载体,积极推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一五”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逐步提升,基本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比较突出的成绩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方面,不断加大优质卫生资源供给。十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除第一医院扩建暨国际医疗保健中心新建工程明年上半年建成投用之外,其它九大工程都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建成投入使用。十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37.4亿元,建成后新增床位4720张,大大缓解了群众看病难问题。目前,全市已拥有2家三甲医院、10家三乙医院、13家二甲医院和11家二乙医院,医院整体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另一方面,进一步夯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目前已基本覆盖全市城乡,截止2009年,全市城乡社区卫生中心14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188家,平均每3.92万城乡居民拥有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0.48万城乡居民拥有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实现了“城市十分钟,农村二十分钟服务圈”就近服务目标。2009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总量达2757万人次,占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总量的61.27%,社区卫生服务逐步成为群众看病就医首选,“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正在形成。
(二)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逐步减轻。一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大大减轻了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过去在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明显减少。“十一五”期间,全市参合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5%以上。2010年,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6.7%。筹资水平稳步提高,人均筹资342元,居全省前茅。住院有效费用补偿比例为46.94%,补偿封顶线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参合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可享受门诊有效费用20—45%的比例报销。另一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取得一定成效。一是积极探索实行与公立医院扩大使用廉价药物制度相挂钩的经济补助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自2008年3月实施以来,市财政共补助廉价药物9300万,群众看病因此少掏3.65个亿,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的绩效水平,同时群众也得到了实惠。二是全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今年2月25日部分县(市)区首批开始试点,10月25日起全大市全面实行。从首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情况来看,经过八个月(3—10月)实施,出现“二增二降”现象,5个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和住院床日明显增加,其中门急诊人次为953.71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13.24万人次,增长率为13.47%;住院为25.33万床日,比上年增加1.77万床日,增长率为7.5%。门急诊和住院床日药品均次费用明显下降,其中门急诊均次药费为43.0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15元,降低率为28.48%;每住院床日药费为137.6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67元,降低率为33.28%,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
(三)通过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一是积极推进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各市县级医院普遍建立了临床信息系统、LIS、PACS系统,社区也建立了门诊医生工作站,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部分医生的日门诊量已达150号以上,这在实施信息化建设前是不可能实现的。二是实施了通用就诊卡项目。针对各医院的就诊卡和病历本互不通用的情况,2007年起,我们分三个阶段统一了各医院的就诊卡和病历本,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全大市就诊一卡通、一本通,患者只要凭医保卡、新农合卡和通用就诊卡中的任何一张卡,就可以在全市各医疗机构就医。在此基础上,今年实施了健康龙卡项目,实现了患者在医院的自助挂号和自助缴费功能,大大缩短了排队等候时间。三是大力开展信息化便民服务。我们建立了医疗专家网上预约挂号平台,为患者提供市级医院专家门诊实名制预约挂号服务。今年9月20日上线试运行以来,已有两万多患者通过网上预约挂号,大大方便了群众挂号看病,改善了医院的就诊环境。下一步,我们将把预约挂号推广到所有的二级以上医院。此外,我们还推出了检验信息网上查询,患者通过就诊卡可以在网上查询市级各医院的近400项检验信息,减少了去医院取检验单的麻烦。四是通过加强区域信息化建设,优化了资源配置,方便了群众看病。如鄞州、江东建成了区域影像中心,群众在农村和社区看病时,X片影像会传送到大医院,由大医院的医生作出诊断后,再传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仑区在区级医院和社区开展了双向转诊。这些措施大大方便了群众就医,特别是就近获得优质医疗资源,也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
(四)医患矛盾逐步缓解,和谐医患关系正在形成。针对近几年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频发的现状,2007年11月,《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以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53号令的形式颁布,并于2008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个被各级媒体盛誉为医疗纠纷“宁波解法”实施取得了可喜成效。截止2010年9月底,我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和各级人民调解机构共协商调处终结1454起,结案率为80%。已调处终结的纠纷中,患方满意度为98.5%,医院满意度为95.8%。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依法规范处置医疗纠纷的社会氛围正在我市逐步形成。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十一五”主要成就及“十二五”发展展望
“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下,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为目标,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指标和任务,不少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在省统计局发布的《2009年度浙江省民生指数与民生评价报告》中,宁波市的就业与社会保障方面民生改善水平排在全省首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十一五”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成就
1.就业局势持续保持总体稳定。积极发展经济,提供就业岗位,为广大本地居民和350多万外来劳动力提供了充分的就业机会。较早地制定完善第二、第三轮促进就业政策,形成广覆盖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和财政投入机制,帮助金融危机情况下企业职工稳定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强化实施“零距离”的公共就业服务,带动和帮助更多的人找到就业岗位,实现扩大就业。“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就业人员超过60万人,政府出资年均开发(保持)公益性岗位6000个,“十一五”末达到7957个。政府投入再就业资金超过30亿元,用于发放社保补贴及用工补助超过8亿元。全市城乡就业率平均达到96%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保持在3.5%以下的较低水平。全市多数街道社区达到充分就业水平,三个区达到充分就业县市区标准,“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2.劳动力技能素质进一步提升。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网络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校企互动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格局基本形成。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培训工作梯次推进。以技校教育为主阵地,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建立,技工教育结构明显优化。职业技能鉴定规模不断扩大。制定实施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意见和奖励办法,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制初步搭建。“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组织各类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近90万人,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38家,实施高技能培训工程和企业优秀青工进修培训计划共培养高技能人才5.8万余人。同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牵线搭桥输入技术技能工人和适用劳动力16.17万人,初步缓解了我市部分企业“招工难”问题。
3.覆盖城乡、人人享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保障制度从城镇职业人群为主转向城乡全体居民,形成了覆盖城乡,层次清晰,互相衔接的宁波模式社保体系。“十一五”期间,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险为重点,对原来游离于社会保险制度之外人群先后实施了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和养老保障互通衔接办法。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出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并将于2011年实施。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大大高于“十一五”预期目标,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6万人、277万人、232万人、198万人、184万人,其中企业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十五”末增加了一倍以上。被征地人员重点参保对象参保率达到86%以上,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超过了91万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均达到91%以上。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进一步加强,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实现统一征缴,社保基金支付能力逐年提高,其中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居全省前列。社会保障待遇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6次提高,人均月养老金水平达到1624元。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均实现了门诊和住院医疗“双统筹”,全市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达到81%以上,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达到59%,居全国、全省领先水平。
4.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十一五”期间,出台了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和养老保险等制度、养老保障互通衔接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其中外来务工社会保险办法入选国家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三十个创新案例。结合地方实际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取得积极成效。以依法行政为目标,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实施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劳动保障依法行政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5.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积极开展创建和谐企业工作,加大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广大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依法用工、善待员工意识进一步提高。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的新途径、新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调解工作体系,较好地预防和处理了大量劳资纠纷案件。大调解促进了大和谐,劳动争议大调解成功经验在全省得以推广。五年来,我市劳动关系总体平稳,2010年全市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了“双下降”良好势头。至“十一五”末,全市签订劳动合同人数预期达到290万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5%。
6.企业工资支付监管取得积极成效。实施最低工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指导价格制度,指导并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工资制度,目前全市最低工资已达到1100元/月,处于全国同类城市领先之列。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重点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和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劳动者工资支付问题。“十一五”末,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协议预期达到2.1万份,职工125万人。加强企业欠薪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保障企业依法支付工资长效机制,拖欠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等三级政府建立应急欠薪周转金制度,各级财政累计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1亿元。建筑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已覆盖1078家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达8.2亿元,有效遏制了建筑领域工资拖欠行为。
7.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基本搭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服务群众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项目不断增加,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全市所有街道(乡镇)、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并实现信息联网,多数行政村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顺利推进,“十一五”末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预期达到401个,152个乡镇街道(包括各类园区)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达到1.4万个。适应网络时代的公共服务模式初步搭建,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大规模推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初步实现了劳动保障“零距离”公共服务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了组织基础和技术支撑。
二、“十二五”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发展展望
“十二五”时期,我市处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的关键时期,虽有很多有利条件,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按照中央和市“十二五”规划对改善民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初步考虑“十二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可概括为“一条主线,两个目标,三大突破,四项重点”:
1.“一条主线”,即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主线。
2.“两个目标”,即建设“长三角就业比较充分和社会保障比较健全的先进之区、劳动关系协调稳定的和谐之区”,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和改善民生。
3.“三大突破”,即务求“在完善各项政策、健全民生服务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方面取得新突破”;
4.“四项重点”,即“确保就业局势和劳动关系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保体系,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推动收入分配格局明显改善”。
着力解民生难题全面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
“十一五”期间,宁波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解决民生难题,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是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市深入开展了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探索完善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宁波市限价房管理办法》《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相继建立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制度,使得住房保障涵盖到了不同收入层次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过不断深化,截至目前,我市已构建起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内容,非成套房改造和老小区整治同步推进,集“租、售、改”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该体系在准入标准上,以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为住房面积标准,以家庭人均年收入分别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60%、80%、100%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形成梯度住房保障,可租可售。与国内同等城市相比较,我市住房保障范围更宽,惠及的对象更为广泛,保障体系更为完善。
二是廉租住房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我市是全国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比较早的城市之一。最初保障对象为持有“三证”(《低保证》、《特困证》、《扶助证》)之一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1平方米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之后我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一直保持逐年扩大的态势:2005年住房面积标准调整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相当于建筑面积18平方米);2008年保障对象覆盖到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2009年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收入标准由低于30%提高到低于45%,并全面实现“应保尽保”。今年全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了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的家庭,并继续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并轨。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廉租住房累计保障户数为15314户,在保户数9926户,本年新增户数2213户。
三是市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非成套房改造和老小区整治工程对改善居民住房环境与条件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住房建设领域惠及面最广的民生工程。非成套房改造工程自启动以来,取得了“改善居住条件”和“提升城市品位”的双赢局面。自1999年启动以来累计完成改造约20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4万余户,其中十一五时期,完成改造4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5000余户。老小区整治工程在十一五期间,也取得了可喜成绩。五年来,各级政府共筹措资金6.1亿元,安排整治了老小区388个、建筑面积达1259万平方米,近14万户的老小区居民住房旧貌换新颜,居住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是存量房市场培育成熟改善了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了居民购房选择空间。随着市场的发展,存量市场的成熟与活跃对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十一五时期,宁波市在发展增量市场的同时,继续大力培育存量房市场,积极推进增量市场和存量市场联动发展。从市场准入、收益调节、行为规范等方面启动和扩大房屋租赁市场;不断提高存量房交易服务水平和质量,实行交易、纳税、发证“一条龙”运转,为存量房交易等提供立体式、全方位、规范化服务。十一五时期,存量房市场取得了快速发展,促进了存量房源的流转和合理配置,拓展了住房供应空间,改善了住房供应结构。2006年至今年9月底,市区二手住房成交11.3万套,占同期住房成交量的50.4%,超过同期商品住房成交量。
五是贯彻落实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十一五时期,以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主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宁波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控精神,在不同时期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精神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积极调控房地产市场,同时加快房地产开发力度, 2006年以来,宁波房地产开发实现持续发展。2006年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788亿元,其中住宅完成投资1128亿元,商品房新开工面积4575万平方米。总体上来说,十一五时期宁波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
记者:我是人民日报的记者,新农合制度确实是一项好制度,广大农民从中得到实惠,我们也曾多次做过报道,请问市卫生局的王局长,2011年,您还有什么好消息通过我们带给广大农民兄弟们吗?
答:2011年,以县(市)区为单位,新农合主要工作指标有:一是人均筹资达到300元以上,经初步估算,全市平均将达到380—400元左右。二是统筹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三是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新农合对上述病种的补偿比例达到限定费用的70%。四是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5个百分点以上。五是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记者:我是中国教育报的记者,我们注意到,“十一五”期间,宁波着力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请问陈局长,在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重要成果,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答: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政府引导与调控,推动高校、职业学校与企业、社会形成全方位、深层次的互动,服务经济社会转型提升,并实现教育自身的转型提升。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以来,教育对经济社会的人才支撑、知识贡献、学习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人才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10大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20大校内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20大服务型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全面展开,人才竞争力不断增强。据麦可思公司调查报告显示,2009届宁波市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竞争力指数为90.8%,在全国各副省级城市中,本科就业竞争力位居第二,高职位居第三。在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宁波总成绩位列3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第3。
二是产学研合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制订出台了《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为院校推进产学研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高校科研经费总额从2005年的1.7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2.53亿元。2006年以来高校科研成果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超43亿元,其中2009年就达11亿元,是2005年的三倍。2005年以来,宁波大学三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三是教育培训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部门培训机构达165家,占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54.5%。加拿大CGA(注册会计师协会)宁波培训中心落户宁波大学,是大陆唯一授权培训机构。2009年,全市完成各级各类培训280万余人次,比2005年翻了一番多。高校年社会培训量达到11万人次。
记者:我是今日早报的记者,请问王局长,劳动保障部门如何应对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的现状?
答:劳动保障部门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继续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积极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在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今年,又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百日行动的通知》和《宁波市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百日行动”和“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市已建工会的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共谋发展。二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宏观调控三项制度建设。通过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劳动力供求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提供客观的市场参考标准;同时通过发布我市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和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合理控制成本、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供信息和政策指导。三是及时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今年4月1日,我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从960元、850元调整为1100元、9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8.0元、7.1元调整为9.0元、8.0元。其中市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9元,分别提高了14.58%和12.5%。四是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着重解决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行为,扩大执法检查面,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扎实开展好职工工资清欠、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检查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我是现代金报的记者,现在老百姓非常关心房价,请问方主任,当前宁波房地产市场情况怎么样?
答:一是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较快增长。据统计部门数据,1~10月份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460亿元,同比增长44.9%,增幅比去年同期高15.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完成投资270亿元,同比增长33.1%。全市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17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66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80.3%和67.8%。截至10月底,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358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124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1.3%和16.7%。截至10月底,商品住房空置面积(已竣工尚未出售住房)28万平方米,比去年底减少8万平方米,空置面积保持较低水平。
二是住房成交量明显萎缩。1~10月份宁波市区商品住房成交12221套、159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59.2%和54%;二手住房成交18235套、15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39.6%和42.7%。从月度情况看,4月17国务院文件出台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调控措施对住房市场的影响非常明显,5~8月份住房成交量比调控政策出台前明显下降,如8月份市区商品住房成交量只有4月份的32.8%。随着“金九银十”传统销售旺季的到来,9月份住房成交量出现回升。9月29日国家启动新一轮调控以来,宁波房地产市场应势而变,住宅成交量明显萎缩。据统计,10月份市区商品住房成交1279套,环比9月份下降了50.9%;二手住房成交1416套,环比9月份下降了20%。进入11月份后住房成交量仍保持萎缩态势,11月前三周(11月1~21日)宁波市区商品住房成交859套,比新政出台前三周(9月13日~10月3日)下降了51%。
三是房价呈现平稳态势。随着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我市房价上涨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5、6月份我市房价出现回落,7、8、9月份房价略有回升,9月下旬新一轮调控政策出台后,房价再次回落。据统计部门数据,宁波市综合房价环比涨幅由9月份的0.5%回落到了10月份的-0.2%,其中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9月份基本持平,二手住房价格比9月份下降了0.5%。10月份综合房价的同比涨幅为4.3%,低于全国平均涨幅4.3个百分点,综合房价同比涨幅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由9月份的22位下降到了10月份的2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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