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按照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工作部署,作出《关于建设“平安宁波”决定》的战略决策。六年多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良好、经济运行稳健、安全生产好转、社会公共安全、人民安居乐业”的具体目标,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宁波市连续4年跨入“浙江省平安市”行列,11个县(市)区连续3年被评为“浙江省平安县(市)区”。2009年我市被中央综治委评为“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2006和2010年先后两次被评为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平安建设有力地保障了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发挥了重大作用,作出了极大贡献。
“十一五”期间“平安宁波”建设所取得的主要成就,可以用“一提高”、“三没有”、“三下降”、“三个零增长”来概括:
“一提高”,就是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高。据国家统计部门的抽样调查,2005年有94.2%的受访群众认为宁波城市是比较安全的,对平安建设的实际成效是满意的。2009年上升至95.76%,这一数据已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省也处于领先水平。
“三没有”,就是全市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下降”,就是全市信访总量、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立案数明显下降。2009年与2005年同比,全市信访总量下降26.9%,来信件(次)下降38.5%,来访人(次)下降20.2%,集体访人(次)下降15.7%。群体性事件发生起数2005年至2009年,下降幅度分别达到35.6%、26.13%、5.62%和20.83%。全市刑事发案从2005年开始实现了绝对数的连续下降,降幅分别达到3.1%、0.22%、4.32%、2.85%和1.54%。
“三个零增长”,就是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连续4年实现“零增长”。2006-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起数的下降比例分别达到24.4% 、10%、15.8%、8.7%;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4.2%、6.2%和4.4%;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24.8%、2.6%、17.3%和6.8%。回顾“十一五”期间的“平安宁波”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是维护稳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政治局面持续平稳。通过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全市维稳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进一步健全落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一些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和成功处置,信访秩序正逐步朝着合法、有序和规范的良性方向好转,没有发生震惊全国、全省、影响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是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局势保持良好。始终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性举措来抓,加大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力度,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和平台,不断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深入推进“基层和谐促进工程”建设,深化基层系列平安创建,不断提升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力地夯实了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目前,全市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率达到100%,已有51%以上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达到市级“示范综治工作中心”标准,较大村、社区和300人以上规模企业综治工作室建成率都达到100%,已经成为基层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创建平安的重要平台。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等15项系列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平安创建工作覆盖面。同时,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了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
三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形成,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和各类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等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所提高。全市连续五年实现了省政府要求的三个“零增长”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全面下降,反映安全生产总体状况的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持续下降且部分处于全国、全省较好水平。
四是坚持以惠民生促和谐,城乡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平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平安县(市)区”的衡量标准,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协调、维护群众权益、为民办实事等机制,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五年来,全市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城乡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的认识到平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平安宁波”建设取得更大成就。另外,我向各位记者朋友通报一下,今年10月份我市已经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这将进一步推动“平安宁波”建设向纵深发展。感谢大家对“平安宁波”建设的关心、支持和付出的辛勤劳动,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对我市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进行深入采访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一五”期间建设“平安宁波”情况介绍
一、五年来“平安宁波”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2004年5月,市委审时度势作出了建设“平安宁波”的战略决策。“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不断推动“平安宁波”建设向纵深发展,巩固和发展了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五年来,全市信访总量、群体性事件、刑事发案率连续五年呈现下降态势;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连续三年实现“零增长”;人民群众安全感、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会、新中国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的安保任务。我市2009年初被中央综治委评为“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2006和2010年先后两次被评为“2004-2005”、“2008-2009”年度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市本级连续4年跨入“浙江省平安市”行列,11个县(市)区连续3年被评为“浙江省平安县(市)区”。今年10月份,我市又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
(一)维护稳定工作扎实推进,社会政治局面持续平稳。五年来,通过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认真组织开展“解难创优”、县委书记大接访和“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等专项行动,不断畅通联系群众渠道,使群众提出的诉求能够得到通畅表达,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群众的情绪能够得到有效疏导,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坚决纠正。坚持源头预防、标本兼治,大力探索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明确责任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一大批矛盾纠纷。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建立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化调解新模式,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总量连续五年下降。没有发生震动全国全省、影响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事件。2009年与2005年相比,全市信访总量下降了26.9%,来信件次下降38.5%,来访人次下降20.2%,集体访人次下降15.7%。群体性事件发生起数2005、2006、2008、2009年,下降幅度分别达到35.6%、26.13%、5.62%和20.83%。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状况有所好转。始终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性举措来抓,加大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力度,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和平台,不断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深入推进“基层和谐促进工程”,深化基层系列平安创建,不断提升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力地夯实了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扎实推进以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的基层维稳机制建设,并以“综治进村居、进社区、进民企”为突破口,推进平安工作网络向基层延伸。创新“十进十创”为主要内容的“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机制和“六位一体”村综治室的工作载体,在全国首创的城市“社区综治警务室”已经覆盖全市;培育和完善社会民间组织,积极开展“和谐促进会”建设,进一步拓宽基层系列创安活动的内涵和覆盖面。目前,全市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率达到了100%,已有50%以上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达到“示范综治工作中心”标准,较大村、社区和300人以上规模企业综治工作室建成率都达到100%。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海区、平安工地、平安商场、平安车厢(线路)、平安边界、平安景区等平安系列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平安创建工作覆盖面。全面启动新一轮治安防范工程建设,社会治安严峻形势得到进一步缓解。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了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04年5月份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单月刑事案件立案数增幅与上年同期相比呈逐月下降的趋势。刑事发案从2005年开始实现了绝对数的连续下降,降幅分别达到3.1%、0.22%、4.32%、2.85%和1.54%。据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目前我市群众对社会治安认可度达到98.8%。
(三)公共安全事件应对能力不断提升,监督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形成,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和各类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等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所提高。全市连续五年实现了省政府要求的三个“零增长”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全面下降,反映安全生产总体状况的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持续下降且部分处于全国、全省较好水平。2005年以来,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逐年下降,实现了连续零增长。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三网”和农村药品安全“两网一规范”建设,全市乡镇连锁超市和行政村放心店覆盖面达到100%。认真实施循环经济“911”工程和环境污染整治“811”行动计划,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实现了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和主要污染排放总量“双下降”。积极推进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完善各类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城市综合实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深入实施“六大联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社会的不利影响,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05年以来,全市GDP、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由2109.45亿元、466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4214.6亿元、966.2亿元。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一、二、三次产业比例从2005年的5.3:54.83:39.77,演变为2009年的4.24:54.56:41.2。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消费继续升温,2009年,市区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7368元、12641元。市区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分别达18203元、9789元。城乡统筹建设稳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05年的2.229∶1缩少为2009年的2.165:1,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已经连续5年居浙江省第一。在2006年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排行榜中,宁波在全国287个地级城市中排名第四,在2006年全国公众宜居指数调查中,宁波成为公众首选宜居城市;在2006年人民网开展的市民最满意城市评选中,宁波名列全国十大最满意城市。2005年有94.2%的受访群众认为宁波是安全的,2009年上升到95.76%,这一数据已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省也处于领先水平。
(五)坚持以惠民生促和谐,城乡生活环境得到改善。过去的五年,是民生问题不断改善,共建共享平安和谐成果不断显现的五年。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平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平安县(市)区”的衡量标准,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协调、维护群众权益、为民办实事等机制,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养老保险转换衔接办法。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双统筹,实施医疗保险综合减负政策。继续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44.1万人、251.8万人、173.2万人、214.9万人和177.6万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达到55.7万人,社会保障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群体帮扶力度,3.4万名残疾人受惠“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全覆盖。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长效监管机制,扎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十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通过全省卫生强市考核验收。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外来民工子女借读费,积极推动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城乡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央视《文明中国》、《平安中国》栏目鉴于宁波在平安建设和文明建设中屡有创新之举,多次聚焦宁波,进行了深度报道。
二、“平安宁波”建设的主要做法体会
(一)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一是领导重视,强势推进。省委作出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决策后不久,市委及时召开九届十二次全会,作出了《关于建设“平安宁波”的决定》,随后召开的市第十次党代会又把建设“平安宁波”确定为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中央领导同志对建设“平安浙江”作出重要批示后,市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省委常委会精神,要求举全市之力,深入推进“平安宁波”建设工作。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建设“平安宁波”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经常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常委会和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平安宁波”建设工作,并对具体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部署,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把平安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将平安宁波建设作为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作为建设和谐宁波、实现“两个率先”的保障工程,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
二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全市建立健全“考核严格、赏罚分明、奖惩到位、保障有力”的考核、奖惩及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平安办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责任机制,制定下发了《宁波市平安办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宁波市平安县(市)区考核职能分工》、《宁波市平安乡镇(街道)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并与单位评先、奖惩相挂钩,考核结果纳入当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对平安建设工作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引发危害稳定的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进一步强化平安建设工作保障力度。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将平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每年有所增加,特别是在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和平安宣传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筹措、单位投资的多元化保障体系。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全市投入经费达10多亿元,有力地保障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和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各类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宣传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举措、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全市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普遍设立了各类平安、综治、法制宣传栏目,进一步加大了平安和综治建设的报道容量和力度,做到了集中宣传、重点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以“综治宣传月”、“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各地认真总结推广平安建设宣传试点乡镇(街道)的经验,在全市所有社区统一设置宣传标牌和宣传专栏,在社区、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各地还通过组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形式,保持平安综治宣传的持续开展,努力发动群众积极置身于平安宁波建设之中,着力提高创安宣传的实效性。
(二)完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坚持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做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工作机制建设,落实维稳工作各项措施。
一是创新矛盾调解机制。为强化重大事项主体责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出台了《宁波市重大建设项目信访风险评估办法》和《宁波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有效预防和化解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中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特别是针对社会矛盾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乡)、村维稳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使基层维稳工作在形势分析制度、健全预警网络、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预防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完备档案资料、实施业务培训、落实保障经费等方面形成“八有”工作机制;推行基层法制促进员制度,组织县(市)区政法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和业务骨干1395人,联系重点村(居)和重大工程项目,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在全市农村建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颁布实施了《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建立了多途径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创新破解医患纠纷调处难题。全面推行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模式,取得良好成效,60%以上的交通事故纠纷实现了人民调解。推广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是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党委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上访人在市政府门口集聚封堵等处置工作原则和职责》、《关于规范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信访行为的暂行规定》,《关于维护行政中心信访秩序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意见》等文件,完善了社会稳定形势分析和接访制度,规范了信访秩序,畅通了信访渠道,促进了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以“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立足抓早抓小,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超前工作,积极预防,定期排查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今年1-9月份全市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42639件,调处成功38844件,调处成功率91.1%。
三是健全完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妥协处置群体性事件。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浙江省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宁波市贯彻<浙江省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进一步从预测预警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排查化解机制、督查督办的情形和方法、应急处置机制、维稳工作机构、经费保障、奖惩制度等操作层面,细化省委提出的五项工作机制。对重大群体性事件,党政领导都亲临一线,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和事件升级。
四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民主法治水平。深化推进“法治宁波”建设,不断创新和改进立法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管理,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及时、妥善处理部分复退军人利益诉求问题,基本形成了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军地协调密切的格局。同时,继续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统筹发展的协调性、改革成果的普惠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针对影响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突出解决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社会治安打防控工作,增强群众安全感。密切关注国内外敌对势力和非法宗教、邪教组织的动向,严厉打击各种渗透破坏和非法活动。深入开展了“平安”、“雷霆”、打黑除恶、扫除黄赌毒、“三车”、 “三电”、农村道路交通、农村混乱地区、铁路、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高发势头,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刑事发案总量,特别是命案、“五类”案件、两抢案件、盗窃案件等恶性案件发案量逐年下降,打击破案数逐年上升,其中我市2006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名列全省第一、刑事案件破案总数位居全省第一。2006年和2007年“五类”案件破案率100%,“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综合实绩名列全省前茅。2007年追逃实绩名列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名,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名列全省前茅。特别是2008年以来,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干劲、前所未有的措施,打赢了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新中国60周年庆典、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全保卫战,全面实现了“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目前,在重点街区和部位安装了监控探头12.4万个,建成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监控中心12个,派出所监控分中心63个,并同步安装公交车视频探头15590个,基本实现了公共场所和繁华地段视频监控全覆盖。初步形成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治安防控体系。
二是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在总体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33件专项应急预案、8件专项保障工作方案、160件部门预案,初步构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加强专业化救援队伍和保障建设,我市参与承办的“两地三方六中心”2007年浙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得到社会各界和专家的高度评价。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市11个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全部建立并单列,在乡镇(街道)设立安全生产监管站(所),在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村和企业单位配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员。同时,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的基础上,市、县(市、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对区域性突出问题和重点行业,相继开展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矿山、渔业生产和水上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优化了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淘汰了一批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条件较差的工艺设备,全市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了较大改善。
(四)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卫生监管,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积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深入开展“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创建连锁超市185个,农村放心店2912个,乡镇覆盖率达100%,。积极实施“农资放心工程”,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按照“小网点、大连锁”的思路,大力支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农资连锁网络覆盖全市乡村。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农资连锁店806家,通过统一采购、配送,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民的假冒伪劣农资问题。进一步抓好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以“市场运作、统一配送”为特点的药品供应网已初步建成,全市2214家设有村卫生室的村已经全部实施了药品配送,农民在家门口就可以买到放心药和便宜药。建立完善了蔬菜、肉类、水产品、豆类及调味品等与群众最密切相关食品的安全检测网络,加强对重点单位和行业的食品卫生监管,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应急救援机制、健全了卫生监管网络,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监督机构。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建立了全市食品企业质量档案系统、食品卫生许可动态管理数据库。组织开展以“打虚假、树诚信”为内容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食品市场秩序。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和非法接生行为。完善举报咨询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质量抽检结果信息,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和辖区打假责任制,全力构建联合执法网和群众监督网。
(五)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平安建设基石
推进平安创建活动,重点在基层,关键是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抓住基层基础建设这条主线,做到健全组织、拓宽延伸、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全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夯实平安建设工作基层基础。根据省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意见精神,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全面整合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基层综治委(办)领导,全市151个乡镇(街道)综治委主任和综治办主任全部由党政主要领导和副书记或专职委员担任,配备专职综治干部1008名、兼职人员274名,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率100%。我市制定出台和完善了《宁波市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规定》,各地相应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制度》、《综治工作中心办公室职责》、《信访办工作职责》等综治中心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深入推进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完善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的“五联”机制为抓手,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示范综治工作中心”创建活动,目前,已经有50%以上的综治工作中心达到示范标准。同时,为了抓好综治工作中心的功能对接和网络延伸,在农村创新建立了集综治、治保、调解、警务、巡防、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机构于一体的“六位一体”村级综治室。目前,全市较大村居综治工作室建成率达100%,社区综治警务室建成率达100%。
二是深化基层系列创安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海区、平安工地、平安商场、平安车厢(线路)、平安边界、平安景区等为载体的基层系列平安创安活动。在社区开展了以“十进十创”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了社区平安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坚持条块结合,强化部门指导督促,把基层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主管部门。不断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完善相关创建工作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考评体系,进一步拓宽创建范围和内涵,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同时,加大推进“综治进企业”工作力度,提高综治工作覆盖面,目前全市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都开展了“综治进民企”工作,其中企业综治工作室建成率达到99.8%。
三是加强社会服务与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共处。大力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点建设,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每年划拨500亩土地专用于建设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点。同时,动员企业建造外来务工人员宿舍。至今,全市已建集中居住点3619个,建筑面积达505万平方米,有133万外来务工者入住,约占外来务工人员总数的40%。强化流动人口动态治安管控,全面推进暂住人口信息动态防控管理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流动人口专职管理队伍建设,全市共建立流动人口登记站4405个,配备专管员8115人,管理人员比例达到500:1,外来人口信息登记率、出租房屋登记率、“人户一致”率分别达到93.4%、99.8%和88%。认真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建立了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辟了市级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一批校外实践基地,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得到中央文明办的充分肯定。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并从组织领导、工作队伍、经费保障等方面切实落实。深入开展“无毒家庭”、“无毒社区”、“无邪教社区(村)”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对吸毒人员、法轮功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全市无邪教社区(村)、无毒社区创建面、村居(社区)达标率、乡镇(街道)达标率分别达到100%、100%、92%和100%。
“十一五”期间宁波公安工作情况介绍
“十一五”期间(2006年至2010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民生是第一需求,组织和带领全市公安民警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全市刑事发案总量逐年下降,人均破案数和打击数始终名列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前茅,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在公安部对全国50个大中城市社会治安状况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市满意率进入前5位;在去年省统计局组织的测评中,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为95.76%,比2008年上升了0.51个百分点;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机关民主评议活动中,我局名次逐年前移。市局被市政府通令嘉奖一次,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二次、集体嘉奖一次,09年度获得全省公安机关综合考评第一名。现将“十一五”期间宁波公安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理论指导实践有了新进步。始终把理论武装作为提升公安机关履职能力的基础保证,先后开展了十六大和十七大主题学习教育、先进性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推动实践能力逐步增强,提出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切合公安工作实际、满足公安实战需求的新思路、新举措。特别是去年以来,在总结梳理宁波公安发展经验、准确把握警务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敏锐治安、主动治安、实力治安”理念,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敏锐洞察、善于发现、有效处置,积极履职、主动应对、确保平安,有力保障、增强内功、固本强基,在指导公安工作实践中发挥了积极功效。
(二)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主动预防和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同时,深入持久地开展了“命案必破”、“打黑除恶”、打击整治“两抢一盗”、社会治安重点整治行动等系列性严打整治斗争,积极构建“破小案”工作机制,打击效能逐年提升。
(三)基层基础建设有了新突破。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奠基工程,深入开展了为期三年的“三基”工程建设,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以来困扰和制约我市公安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警力保障、基础设施、装备建设、领导体制等取得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去年以来,扎实开展了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创新了巡逻防控、卡点建设、行业场所管控、社区民警专职化等警务机制,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长效工作机制。
(四)服务发展水平实现新提升。始终把服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治安、户政、交管、消防、出入境等治安行政管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连续四年下降,道路交通管理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一等管理水平城市。特别是面对2008年下半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冲击,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促调”战略,全力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措施,及时推出了帮助企业克难解困二十条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宁波机场设立了台胞口岸签注点,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五)重大安保工作积累新经验。始终把完成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重大警卫任务、应对突发事件处置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完善各类预案和工作机制,先后圆满完成了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中央首长来甬等安全保卫任务,有效应对了非典疫情、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甲型H1N1流感等对社会稳定的影响,顺利完成了抗震救灾、援疆维稳等重大任务。特别是2008年以来,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干劲、前所未有的措施,打赢了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国庆60周年大庆、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全保卫战,全面实现了“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工作目标。
(六)公安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和保证,牢牢抓住正规化建设这条主线,认真贯彻执行“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从优待警”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听警声、解警忧、凝警心、爱警营”“四警”活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职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显著增强,涌现出了鄞州高桥派出所以及何利彩、杨凌娜、金国民等一大批国家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队伍正规化建设考评获得全国第三名。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全市公安机关立足宁波公安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强化“敏锐治安、主动治安、实力治安”理念,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履责,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着力完善动态防控体系。积极探索符合宁波社会治安实际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情报信息主导下的“点上控得牢、线上巡得威、面上打得厉、块上守得稳”打防管控一体化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完善社区警务、治安巡卡和场所管控三项机制,全力挤压违法犯罪时空。在城乡社区警务机制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根据年刑事发案数、治安案件受理数、实有人口数和治安情况复杂程度,分类设置了170个一类警务室、500个二类警务室、137个三类警务室,并将1037名民警下派到社区,全部专职从事社区警务工作,明确专职社区民警“管人、控案、抓防范、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和谐警民关系”的职能定位,推动警务前移、警力下沉。在治安巡卡机制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巡逻防控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治安卡点建设的意见》,改革创新专业化巡卡防控工作,建成了一支由456名专业巡逻民警、1705名专业巡逻协警和406辆摩托车组成的巡卡相联、人机互动,信息导巡、全天候、摩托化的专职巡控队伍,建立了由5个市际交通治安卡点、12个环中心城区交通治安卡点以及44个覆盖高速出入口、市内水域、铁路(汽车)客运站、码头、空港的应急堵控卡点组成的卡点网络,把更多的警力摆到路面上,增强警务活动的直接性、威慑性,构筑起宁波城市治安“护城河”。在场所管控机制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行业场所治安管控工作的意见》和《行业场所法人履责及分级记分管控办法》,对行业场所实行契约式管理,明确法人职责义务,建立法人责任倒查制、法人违规告诫制、法人履责计分制等管控机制,把容易引发涉黑涉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收赃销赃和容易滋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行业场所全部纳入治安管控视线,切实转变了“管理就是审批”、“没有审批就无法管理”的传统观念。上述做法在去年安徽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得到了公安部长孟建柱的肯定。
(二)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从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的打击整治工作机制,正确处理破“大案”与破“小案”的关系、破案件与防案件的关系、破案与追逃追赃的关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情报主导打击、警种联动打击、快速反应打击、专项专案打击等工作机制,提高公安打击犯罪能力,尽最大努力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对人民群众的侵害。抓住“刑事情报、案件串并、便衣队建设”三大抓手,严厉打击、严密防控人民群众关注的“两抢一盗”犯罪。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实行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局领导包案制,制定出台奖惩督办、多警协作等常态性侦查破案工作机制,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开展专案攻坚。针对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容易为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和发廊等重点场所,经常性开展快节奏、小范围、定点式、针对性的清查检查专项行动,并实施治安乱点挂牌整治“一把手”负责制,提高整治效果。
(三)着力推进“三项”基础建设。在公安信息化建设方面,聚焦实战、突出应用,做实做好“强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应用”的“三度”文章,在全国地市公安局率先开展了公安信息化水平评估,在县级公安机关全面建立了信息化专门机构,编制了《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化发展三年规划》、《信息应用工作手册》、《信息应用技战法汇编》,出台了信息化项目管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经费保障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整合共享了市局建库的32项数据系统和20个政府部门的2000余万条数据信息。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制定出台并全面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化管理办法》,以争创执法质量全优工程为载体,全面推行以案件主办警官资格认证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资格等级化管理工作,同时全力开展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工作,以“硬件”改造倒逼“软件”提升,从执法理念、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机制、执法责任、执法监督等层面,实现全时空、全警种、全要素推进,着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正的社会信任度、执法方式的社会容忍度和执法态度的社会认同度,得到了公安部、省厅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公安机关得以推广。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方面,进一步总结梳理警民恳谈、大走访等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警民恳谈•问计于民”、“警营开放”等活动,主动建立起与“两代表一委员”、警风监督员、社区群众定期沟通联系制度,依托社区警务平台建立和谐警民关系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基层民警在与群众天天沟通、日日见面中充分履责,努力形成长久和谐的警民关系。
(四)着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进治安、出入境、交通、消防等行政管理工作,切实优化服务管理,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强化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实有人口管理,建立“政府牵头、公安主导、部门协同”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体系建设,加大对“酒超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的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五条常态严管措施;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全力推进中心城区排堵保畅,科学调整市区交通组织方案,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监控系统,积极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推进文明交通创建。大力整改火险隐患,重点加强对企事业法人、旧结构房屋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监督,严防恶性火灾事故。建立外国人管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逐步形成市局、县级公安局和派出所三级互动的外国人管理工作模式。扩大虚拟警察巡查范围,延伸网上巡控触角,切实加强互联网安全管控。
(五)着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完善六区分局领导体制,规范县(市)公安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畅通了干部任用渠道。树立正确的干部选任导向,全面实施干部竞争上岗机制,真正“让吃苦的人吃香、让实干的人实惠、让有为的人有位”。实行市县联动、条块捆绑、讲究绩效、奖优罚劣的考核机制,有效激发了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建立健全大教育大培训格局,以加强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应用能力、执法办案能力为重点,探索建立“新警成长培养机制”和全警轮授机制,突出加强“三懂四会”(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艺,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培训,提高一线民警的综合能力。全面掀起向李益波、何利彩、杨凌娜、金国民同志等先进典型学习的热潮,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内外监督体系,强化警务督察和内审工作,坚持违纪“零容忍”,堵住“小漏洞”,严防“大问题”,以规范内部管理、严格纪律作风为重点,以贯彻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为契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修编《宁波市公安局制度职责规范》,筹建廉政教育警示基地,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开展“四警”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面对面、心贴心的新时期政治思想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听警声,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通过解警忧,体现组织的关爱;通过凝警心,营造和谐警营;通过爱警营,增强职业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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