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马路如虎口,交通规则齐遵守。良好的交通秩序并不是一两个人能维护或破坏,要靠全体市民合力营造。在网友围观电瓶车车主闯红灯、超速的同时,其实,电瓶车车主有时也是“有苦无人知”。如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行驶或停靠、行驶时找不着“航线”等,都是电瓶车上路时遇到的尴尬事。
中国宁波网10月20日讯(记者陈锦源)尽管电瓶车给市民出行带来了很多的便利,然而记者发现杭州、宁波等地论坛都有禁止电瓶车在市区上路的呼声,原因在于电瓶车引发交通事故频发、噪声扰民等。对于这些呼声,开电瓶车的一些网友也是“满肚苦水”。有关电瓶车车主在路上有多少“苦”呢?哪些地方还需要增加交通基建或者做出改善的呢?请网友登录http://bbs.cnnb.com.cn/read-htm-tid-2500287.html,继续盖楼讨论。 电瓶车对烧烤档、小店的商贩而言,就是一个最基本的运输工具。根据法规,电瓶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一位小商贩在兴宁路附近开小店,他平时都用电瓶车载货的。姑且不论电瓶车能否超载,他笑了笑说,生活是现实的,他做的是小生意,一天没赚几个钱,先不用说买不起汽车运货,就连打出租车运货也划不来,卖掉所有车上的东西,也不够付车费;如果超载,被交警逮住了,只好认命,一般最高罚款50元,那天就等于白干了。再且,像他这样的小商贩多是外来务工人员,有钱买汽车也不实际。他坦言,如果电瓶车禁止在市区上路了,就等于不让他赚钱过活。
在非机动车上行驶和停车是电瓶车车主最头疼的事情,有时他们行驶在机动车道也是迫不得已。网友“836952”说,他们一天到晚把汽车停在自行车道上,妨碍交通。有电瓶车主认同这个观点,市民郑先生经常行走在灵桥路一带,他说,这些路段,部分机动车停车竟然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大多是货车和私家车,导致非机动车不得不行驶在机动车道,不但阻塞交通,也增加了事故发生可能性,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有网友提出质疑,尽管法规有这样的规定,但如果有关部门不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查处这些违规行为,那长此以往,电瓶车车主的人身安全又由谁来负责呢?
有网友诉苦,电瓶车直行过马路时,一些汽车刚好也要转弯,应该要礼让电瓶车,在雨天行驶时会车电瓶车应减速慢行。机动车车主诉苦电瓶车挡道,可电瓶车车主按照信号灯行使也不为过,在这些情况下,交警部门就提倡,大家都应该文明出行,互相礼让,原则上机动车要照顾弱势群体,礼让非机动车。
有路人反映,部分路段给电瓶车使用的道路基建与软件偏少或存在不合理性。一些路口,给非机动车专用的交通信号灯并不明晰,电瓶车车主为了赶时间只能与机动车同时拐弯,包括左拐和右拐,这种情况在十字路口时有发生。此外,非机动车标识以及市区部分路段基建设施配置得不够多。琴桥与灵桥的区别就是一个例子;琴桥并不像灵桥一样,配有非机动车专用道,并配有绿化隔离栏,电瓶车不能行驶在人行道上,只好与机动车并着行驶了,这使电瓶车车主有点无所适从和尴尬,而且汽车与电瓶车行驶危险性的增加不言而喻。
有网友还说,红灯亮时,大伙都在等车,有些汽车车主会在禁鸣区大按喇叭,“吓住”他们这些电瓶车车主;而且,当电瓶车碰上汽车时,受伤的几乎都是电瓶车车主,他们走在路上更要额外小心。市民郑先生说,有时也不能完全怪电瓶车等非机动车不守规章,良好的交通秩序是要靠全体市民素质的提高而共同营造的,而且各种坏观念的转变需要打一场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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