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bzr888111:2010年9月8日,宁波火车东站正式启用了,本该是一个值得宁波人纪念的日子。
下午17:40分左右,家住江北区的残疾人陈先生驾驶着一辆残疾人专用车带了一个客人来得了火车东站,由于是非法营运,被一名执勤交警给拦了下来,同在旁边执勤的还有几个穿着“公运”字样制服的工作人员,在查看了残疾人证件和扣留了车子钥匙后,“公运”制服的工作人员提出要扣留残疾车,并调来了拖车,由于残疾人在“公运”工作人员拉扯下不肯下车,结果“公运”工作人员就连人带车把他推到了宁波火车东站广场右边的候车大厅边,随手拿起了在广场上施工工人的4磅榔头,把残疾车的所有照明灯、转向灯和反光镜、里程表都砸的稀巴烂,接着把钥匙还给了残疾人,说了一句你可以走了。同时被砸的还有一位是海曙区王姓的残疾人。至今天晚上,车虽然已经修好,花了140元左右,可陈先生的眼眶是湿润的。
宁波市交警支队从6月起至10月31日,开展为期5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并公布了“宁波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对非机动车违法状况严重的问题,已经开始安照“宁波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严查。按照宁波交通违法标准公布的如何一条规定,好像没有一条处罚是可以砸车的啊!
残疾人是一个生活在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如果这个残疾人是你们家的亲戚朋友,“公运”先生你会拿起手中的榔头砸下去吗?虽然他们是违规了,违法了,可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城市可以是这样来处罚的啊,难道做扒手的抓住后可以剁手指吗?作为一个执法者首先应该懂法,当时如果执法者手上拿着的是手枪,你难道也可以把他给毙了吗?这难道是一个在连年创文明城市的文明执法者吗!!如果每一个执法者都是这样的话,老百姓还能服你吗?社会还能和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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