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怎么一回事?它是不是一个接地气的政策?
宁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立权:
应该也是一个接地气的政策。现在从中央开始,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创新必定要有研发,就是研究开发。所以为了鼓励研究开发,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我们用了100万,我在税前扣17%,就是150万,我给你空扣50万,这50万,你就不用交税了。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次新的变化情况。因为这个情况是2016年1月1日才开始施行。这次新的变化,原来一定是买了这个设备是专门用于研发的,你做生产产品的是可能扣的。现在也是为了节约、合理利用,现在你买的设备既用于研发、也用于生产,这也行。不是说全部给你扣,就是按照你的工时,适当比较合理的分摊。比如说按多少工作量的比例分摊,也可以扣除,原来是扣除不了的。
第二方面,人员范围也扩大了。原来是你自己的员工可以扣,外聘的也不行。现在多元化了,现在外聘的人员也可以扣。
现在研发活动的范围也扩大了,原来什么是研发活动,范围相对比较窄,现在范围扩大了,比如说一些创意设计,原来在创意设计里认为不是研发,而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创意设计也放在了研发范围,也可以扣。
这次的操作也更加明确、更加科学,原来我们有一个企业,我自己开发不了,比如我委托蒋总研究所去做,这样我们的费用可以扣。并不是说我付给蒋总100万,这100万都可以扣,这样不行。蒋总用了多少材料、多少人工费用,要把明细拿出来以后,比如说100万的生意,实际上材料只有30万,那我只能扣30万。因为蒋总也有商业秘密,清单都给你,也不行,用了什么材料、什么人。现在是固定死了,蒋总开100万发票,我付给她100万的钱,80万就扣掉,其他的清单,不用看了,这比较清楚了。
争议解决机制更加完善,我们对税收政策比较内行,研发有的是很专业的,这不是我们专业的,我们对税是知道的。有些活动到底算不算研发,原来怎么做呢?企业自己到科技管理部门去验证一下,科技管理部门认为你这个是研发,我们就认可,他说不是研发,我们就不认可。现在返过来了,他到我们这里,我们拿到科技部门,我们去鉴定,不用企业自己去鉴定,我们转到科技部门鉴定,我们转请他去鉴定,他鉴定可以,我们就认可,如果他认为不是研发,我们就剔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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