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对于我市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1月28日上午,2016年全市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领导,各工委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法制办及承担立法制定、修改、论证调研项目和相关起草小组组员的政府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座谈会。同时,邀请市委办公厅法治处和市政协社法委负责人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邬和民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乐君介绍了2016年立法计划中的制定项目、预备项目和调研论证项目相关情况,并就做好2016年的立法工作提出了意见。承担今年立法制定和调研项目的有关单位作了发言。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毛利奇总结了当前立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立法项目的选择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就今后的立法工作提出了建议。常委会各工委及承担2016年立法工作任务的有关单位就立法计划实施的准备工作及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邬和民在座谈会上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在思想认识上,正确理解和把握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在立法中进一步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紧密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的时机需求,全面贯彻修改后的立法法的新要求;在工作目标上,高标准严要求保障立法质量增强立法效益,进一步完善立法的起草、审议工作机制,加强立法的调研论证、协商参与工作,提高立法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在责任落实上,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进度,同时要重视学习研究,提高自身工作水平,保证今年立法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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