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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广场活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12月04日 13:17

   中国宁波网12月4日讯(记者孔庆洁 通讯员陆文闻)今天上午9时,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天一广场正式启动。市委副书记余红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利冕、市政协副主席蒋剑巍、市委副秘书长朱达、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洪平、市司法局局长黄学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可等领导出席参加。

 

 

 

 

  活动现场,市委副书记余红艺在会上发表特别致辞指出,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和制度面前没有特权、法律和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保证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

 

  现场还举行了百名律师代表宣誓仪式、宁波大学律风普法志愿者大队成立授旗仪式,随后一场广场法治文艺演出精彩上演。同时,市直43家有关单位在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并展示法制图版、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活动现场共解答各种法律咨询390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近千份,展出80余块“法律六进”、以案说法等内容的法制图版。

 

  据悉,今年12月4日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此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从11月中旬一直持续到12月底。在此期间,组织了“美丽中国梦·法在我心中”市民法治书画大赛颁奖活动、“天一讲堂”宪法专场讲座、以及在线“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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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孔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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