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宁波网 登录会员平台 免费注册
我的账户 免费邮件 收藏夹 网站导航
| 加入收藏
对话首页 网络问政 热点民生 重大专题 往期回放 走进县市区 网民行 精彩集锦 关于我们 指南针速录学校
网友声音

[发改委回复]停车15分后取车被收费 是否属于乱收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1月30日 10:02

  近期,网友“清风谍影”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投诉说,西草马路和大闸南路交叉口停车场是不是乱收费,车停进去15分钟后取车,管理员就收费。而且当网友询问规定时,该停车场管理员拿出了97年的收费标准,同时他还称:“反正这个停车场一进来就得收费。”这个是不是不合理?

  对此,市发改委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网友,你好!根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和甬价费【2012】68号有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文件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三家联合发文,2012年8月9日起,海曙、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各公共停车场(库、点)经营单位应进行重新登记,根据相关要求,上述地区公共停车场(库、点)经营单位未按时办理重新登记的,原申领的《宁波市临时停车场(点)设置许可登记表》于9月1日起失效。

  经调查,该停车场目前并未办理重新登记,市物检局已督促其管理单位限期办理重新登记,在未办理重新登记前,责令该停车场不得经营收费;待办理完成登记后,该停车场应当按照甬价费【2012】68号有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文件要求执行相关收费政策,并予以明码标价。

  点击进入原帖

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何巧巧
精彩集锦
·农行四举措 缓解网点拥挤
·农行建立薪酬管理的机制
·农行建立三农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农行推出农村金融指导员工作制度
·农行支持农村产业链发展
·农行加强各项工程建设服务三农
往期回放
·第532期 青春飞扬绘蓝图
·第531期“雾锁”甬城
·第530期 一拨就灵解民忧
·第529期 农业银行领航三农服务
·第528期 科学发展新跨越
·第527期 高举旗帜,科学发展
·第526期 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第525期 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四)
·第524期 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三)
·第523期 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二)
·第522期 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