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除了货物贸易改革,资本项目可以兑换,也是近年来媒体和网友比较关注的一个焦点,请问一下王行长,什么是资本项目管制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目前我国的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王海龙:资本项目管制与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或者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资本项目管制是指对跨境资本交易和汇率活动的限制,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取消对跨境资本交易和汇率活动的限制。广义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包括跨境资本交易和汇率环节的限制。详细的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强调取消资本的汇率环节限制。
那么资本项目可兑换,应该来说对我们国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需要条件逐步成熟、逐步推进,分阶段实施。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相关规定,资本项目交易一共可以分为七个大类十一项和四十个小项。我们国家目前已经有三十个小项可兑换,或者说部分可兑换,大概占到整个项目的75%左右。其中完全可兑换是五项,基本可兑换是八项,部分可兑换是十七项,不可兑换有十项。具体项目由于时间关系不详细说了,这因为涉及到整个国家对资本项目管理的问题。
对宁波分局来说,我们在资本项目可兑换过程当中,给予了积极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应该说,近几年来我们在全国范围内一直走在前列。比如说我们在2007年,我分局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这个政策要领先全国两年。2010年我们又实施了中资企业借用外债的个案试点和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试点。这个政策又领先全国一年。2010年我们同上海一起开展了中资企业外汇帐号人民币贷款,这个政策也要领先一年。
去年我们又在宁波开展了境内银行对外放款债权登记试点,这个政策目前全国还是我们宁波是唯一一家,其他城市还没有。这个政策推出以后,从目前来看,效果也不错,特别是对支持企业走出去,在融资过程当中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今年我们又和浙江分局一起,获得了中资企业外保内贷的试点工作,所有的这些政策在宁波实施以后,对促进我市实体经济的发展,缓解企业的融资,起到了很好的支撑,也探索了资本项目的可兑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我们的成效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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