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重点电子商务平台引进集聚人才,对符合实缴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年平台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且电子商务人才达到20人及以上(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其中副高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达2人、中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达8人)的平台型企业,经市电子商务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织评审认定,每年择优资助不超过10家重点平台,每家给予一次性3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如受择优资助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人才达到50人及以上(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其中副高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达3人、中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达15人),再给予一次性2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已获“3315计划”电子商务团队资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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