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宁波网 登录会员平台 免费注册
我的账户 免费邮件 收藏夹 网站导航
| 加入收藏
对话首页 网络问政 热点民生 重大专题 往期回放 走进县市区 网民行 精彩集锦 关于我们 指南针速录学校
对话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摘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年11月10日 11:07

  加大对电商企业扶持力度。成长型电子商务企业自认定年度起,按新增的地方财政贡献额3年内给予全额奖励。对市级电子商务园区和示范基地新办的电子商务企业自成立或认定年度起,前3年按照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全额奖励,第4、5年按50%予以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电子商务企业高管人员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按市、县(市)区财政体制分成比例分担。对市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新入驻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纳税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周海芳
精彩集锦
往期回放
·754期 强基促稳打造平安新象山
·753期 强基治源 共创平安北仑
·752期 深化外汇金融普惠助推海丝
·751期 审计新条例让监督更有力量
·750期 "法治宁波建设"之法治政府
·749期 "法治宁波建设"之何谓法治
·748期 讲述人间真情 珍藏城市记忆
·747期 宁波最美的乡愁:鄞江古镇
·746期 绿色祭祀成风尚 低碳过清明
·745期 谈如何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
·744期 甬城特色学校校长访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