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力引进“3315计划”电子商务人才和团队。在市海外高层次人才、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引进“3315计划”中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和团队专项评审,对入选的人才和团队分别给予个人50万元、团队100万元—500万元资助,对特别优秀的电商人才和团队可实行“一事一议”,资助额度再予增加。入选“3315计划”的电子商务团队参照《宁波市入选3315计划高端创业创新团队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12〕108号)管理。
2.大力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鼓励我市企业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对新引进并入选市电子商务领军人才、与本市电子商务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经市电子商务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织评审认定,给予每人30万元资助(分3年拨付)。
“3315计划”电子商务人才和团队带头人视为市电子商务领军人才,不重复享受每人30万元资助,所在企业和创办企业不重复享受《宁波市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甬贸局流〔2014〕17号)第十一条对拥有电子商务领军人才企业的奖励政策。
入选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领军人才的,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3.大力引进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新引进的各类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与本市电子商务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经市电子商务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织评审认定,给予每人15万元资助(分3年拨付)。
4.大力引进电子商务紧缺人才。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新引进的电子商务紧缺人才,与本市电子商务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经市电子商务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织评审认定,给予每人6万元资助(分3年拨付)。 5.大力吸引大学生到电子商务行业创业就业。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办发〔2014〕228号)有关规定的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在甬电子商务行业创业,可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新引进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电子商务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来甬在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平台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经市电子商务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审定,给予每月5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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