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现被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工作先进集体。同时,马春华、周业勇、陈锦杰、陈海滨、胡德安、黄惠芳、叶元海、沈国芳、杨忠剑、吕玮、郑乾君、徐震、陆颖雯、周明耀、郑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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