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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民事执行工作

对话 来源: 宁波人大网  发布时间: 15年04月17日 14:13
   4月16日、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利冕带领民事执行工作调研组,分别到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就我市民事执行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4月16日、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利冕带领民事执行工作调研组,分别到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就我市民事执行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近三年来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民事执行工作的难点问题等,与“两院”负责同志和业务处室进行了沟通交流,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民事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执行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最终落脚点。近年来,我市法院不断推进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但由于民事案件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总体情况看,我市民事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就这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目的就是为了贯彻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决定,了解和掌握我市民事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共谋良策,督促和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题。同时,推动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金融单位等协同配合,形成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的合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调研组要求,市中级法院要加大依法强制执行力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失信公示、威慑和惩戒机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要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各项强制措施,重点惩戒有履行能力而逃避履行、拒不履行的行为,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能够及时执结。法院、检察院、公安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证据标准,合力打击此类犯罪。要配齐配强执行工作力量,建立执行人员与各业务部门审判人员的轮岗交流制度,努力提高执行队伍素质。要自觉接受人大、检察机关、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借助外部监督力量促进内部队伍建设。

  市检察院要加快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相关制度建设,对民事诉讼法和上级检察机关已经明确的制度,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配套规定。要认真落实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勇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碰硬,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和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努力监督纠正执行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等突出问题,为国家、为人民行使好法律监督权。同时,要运用好检察建议等法定职权,协助法院解决执行中存在的不利外部环境等突出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金融机构等履行好协助执行义务,共同把全市民事执行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郑建飞,副秘书长丁定远,内司工委副主任陈卫中、宋惠明,办公厅信访办主任陈元祥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了调研。

  [责任编辑: 俞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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