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家在福明“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向市教育局咨询如何安排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原文如下:
“原来的房子的要拆迁了,安置房要到5到6年后才能交付,现在是租房住,那我们的小孩读书是怎么安排的,算哪里的地段生?”
对此,市教育局给予该网友如下回复: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如果拆迁户在新居住地一次性到位的,其子女凭房产证和户口簿到新居住地服务区学校就读; 如果户口留在原地未迁出,拆迁后未购置房屋或已购置期房而寄居亲戚家的适龄儿童,经确认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小学招生前都会在本地报纸、新闻网站和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招生政策,2012年老三区和高新区在5月3日各媒体公布了当年小学招生政策(学区划分),如《宁波日报》刊登的链接如下:http://daily.cnnb.com.cn/nbrb/html/2012-05/03/node_4.htm
根据不同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局每年出台的招生政策或有变更,今年的招生政策请关注2013年4-5月公布的政策。
欢迎向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服务中心详询招生政策。
宁波市87191191,海曙87291890,江东87879999,江北87668745,镇海86291291,北仑86781900,鄞州87525733,慈溪63919028,余姚62825619,奉化88506772,宁海65259609,象山65719719,大榭86769793,东钱湖88366248,高新区879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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