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后的网上办事大厅有哪些新功能?
这次和大家见面的网上办事大厅是升级版的。距第一代网上办事大厅2011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已经有一年多了。
在线咨询查询、在线申请受理、内外网流转审批、网上结果反馈、办理状态实时查询、网上投诉监督、警种业务互动……网上服务大厅实现的是信息上网到服务上网的全新转变。
升级后的网上办事大厅提供的各项服务更加全面:包括公安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项目以及个别特色项目,共73大项139小项,其中网上办事事项59个大项121个小项,升级后的网上办事大厅比升级前多纳入了15个大项24个小项。
截至今年10月31日,升级后的网上办事大厅访问量达到了3806452人次,其中实名注册认证1096人,在线查询147269人次,网上办事大厅为市民办理各服务类事项42456件,答复咨询14855人次,处理、发布警民互动信息174560条。
网上办事大厅的推出和运行得到了浙江省公安厅、宁波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并被宁波市政府纳入了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展览。
究竟在网上办事大厅能享受到哪些具体的服务呢?大家可以直接登录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在实名注册认证后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相应事项进行申报,也可以通过场景式导航选择“个人办事”、“企业用户”、“外国人用户”或者“选择业务部门”进入申报页面。
物品招领
电动车、月湖公园、黑色、八成新……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物品招领”,使用自动搜索对比功能,输入几个关键词,就有可能找回丢失的电动车了。
可在“物品招领”里找到的,不仅是电动车,还有其他丢失的物品,如手机、金银首饰、甚至是人民币,就像一句广告词说的:一切皆有可能!
或许,大家会很好奇:这些丢失物品的信息究竟是怎么被搜集起来的呢?主要有两个途径:
捡到遗失物的好心人,会把它交到派出所,民警会把遗失物拍好照片放到网上。
民警在办案、巡逻、追捕等过程中查获、发现的涉案无主物也会在这个平台“亮相”,等待主人认领。
当然,作为失主,你也可以主动在“物品招领”中发“寻物帖”,对物品的名称、外形、型号、颜色、特性等描述得越详细越好,最好还能附上图片,最后别忘记留下你的联系方式,说不定下一个电话就是“完璧归赵”的好消息。
换作以前,即便有好心人把捡到的遗失物就近交到派出所,若遗失物没有附带失主的信息,民警也只能苦等失主主动报案。而现在,有了网络的帮助,遗失物返还的“瓶颈”或将就此突破。
你如果在“物品招领”中发现遗失的物品后,核对属实的,只要拿着你的身份证或足以证明你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到信息发布单位认领就可以了。
不过,在这里还是有两点要特别提醒大家的:
信息发布是有时效性的,如果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物品将上缴财政依法处理;
物品招领只是一个免费的公众服务平台,在这里发“寻物帖”并不等于报警,所以发现东西被盗,该报警的,大家还是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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