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宁波网 登录会员平台 免费注册
我的账户 免费邮件 收藏夹 网站导航
| 加入收藏
对话首页 网络问政 热点民生 重大专题 往期回放 走进县市区 网民行 精彩集锦 关于我们 指南针速录学校
新_特别推荐

宁波区级医院最快在今年底增收一般诊疗费

市级医院何时实施尚无时间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6日 15:26

  前几天,家住海曙的江阿姨去附近的社区医院配药,社区医院收取了1元挂号费和1元诊疗费。不久前,她陪母亲去鄞州的社区医院看病,挂号的时候却付了10元,工作人员解释说,那是刚开始增收的一般诊疗费。为何两个区的挂号费收的不一样?她有点搞不懂。

  其实,鄞州区社区医院收取一般诊疗费已有一个多月,而其他市5区社区医院都没有实施。记者了解到,其他市5区社区医院也将会收取一般诊疗费,只是时间未定。

  全省统一规定

  各县市基层医疗机构陆续实施

  为与基本药物制度相配套,浙江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社厅早在去年10月,就联合下发文件,规定2012年起全省社区医疗机构收取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服务内容包括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也就是诊疗费)和注射费。具体收费标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门诊人次10元,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以及巡回医疗点每门诊人次5元。

  宁波市卫生局转发该文件并规定,今年2月20日起全市所有社区医院开始收取一般诊疗费。今年2月底开始,我市各县(市)及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已经先后实施增收一般诊疗费。今年6月28日,我市5个县(市)24家县(市)级医院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为与此相适应,适当调整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这些县级公立医院同时增收一般诊疗费。

  今年9月8日,鄞州区在市6区里率先行动,开始增收一般诊疗费。

  

 [1] [2] 下一页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郭圆圆
精彩集锦
·双百突破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整合甬港资源 推动文化创意产业
·文创企业入住镇海文化创意产业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宁波行风民主评议重实效
·体制改革推动宁波文化发展
往期回放
·第521期 “双百”突破进行时
·第520期 创新驱动 创业镇海
·第519期 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第518期 刘佳芬与特殊教育
·第517期 医患“老娘舅”
·第516期 透析宁波金融生态环境
·第515期 聚焦餐饮保健食品整治
·第514期 喜迎十八大——俞复玲
·第513期 于细微处见真章
·第512期 青春邀约 畅谈心声
·第511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