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网友“小小雷”提问,“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能否作为乡镇换届提名人选?当选后身份如何确定?”
【朱伟】: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符合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提名人选条件要求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选举当选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同时规定:当选后的第一个任期一般不调离乡镇工作;如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且没有担任其他公务员岗位职务的,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
12、网友“COCO希尔顿”等留言提问,“目前农村相对有文化、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青壮年绝大多数外出务工经商,留守农村的妇女和老人成为了参与换届选举的主要力量和对象,但他们的整体文化素质、思想理念、活动能力均不及外出务工人员。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朱伟】:这位网友反映的情况,省、市委都已关注,《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第十七条关于村干部的资格条件规定,“要当选为村干部,除了公正廉洁、作风务实、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等基础条件外,还应具有一定的学历条件,其中村两委干部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主要干部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针对于村干部能力素质问题,《工作规则》第二十条明确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村干部上任后的教育培训,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宁波在村级组织换届中不仅注重村级班子的选优配强,而且及时跟进教育培训。如利用现代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开展了万名村干部社会管理创新培训,每月安排1-2个专题,通过集中培训、网上办班、村干部讲坛等形式,对所有村干部进行系统培训,确保新一届村干部在年内普遍轮训一遍。同时,我市已将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纳入市政府“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每年安排10万名农村妇女接受培训。
13、网友“samoppa”留言,“关注到一则信息,换届后全省有40694名女性当选村‘两委’成员,平均每个村有1.42名,妇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35.1%。想请问,女性在做村官方面有什么优势?普通女性都可以有机会吗?”
【朱伟】:对这个问题作三点说明:第一,支持鼓励女性村民参政议政、积极参与基层民主建设,这不仅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现行法律的基本要求。第二,从宁波实际情况看,农村女性参政议政具有自己的优势。一方面,女性具有耐心细致、善于沟通的工作风格,在农村社会矛盾调处、维护社会稳定、融洽邻里关系等方面具有女性特有的优势;另一方面,宁波的多数农村女性自立自强、内外兼修,具备参与农村基层组织管理的能力。第三,参政议政的机会对每个人都是均等的,农村女性理所当然都可以有机会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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