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创新体制,着力打造基层公共安全监管网络。
鄞州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锐意创新,在充分考虑新时期、新形势下基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公共安全的实际需求,以及基层工作特有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实际状况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分析比较、充分讨论酝酿,逐步形成了“大安全”的工作理念、网络化监管的工作思路。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公共安全综合监管机构,作为基层公共安全的主管单位。2009年4月12日,由区编委专门发文,在各镇乡(街道)设立“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安监所),明确为镇乡(街道)所属的独立执法实体、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长为中层正职,业务指导由区安委办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负责配合,职责以安全生产监管为主,兼顾环保、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监管和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同时,在行政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齐全公共安全组织网络与监管人员,着力延伸基层公共安全监管网络触角。整合现有每个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协管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环境保护协管员、消防安全协管员等监督联络员,将全区540余名村级公共安全协管员划归各镇乡(街道)安监所管理,建立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实行“多员合一,一员多用”模式,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全覆盖的基层公共安全监管网络格局。
为确保镇、村两级公共安全监管网络有序管理、有效运作,鄞州区注重强化保障。在人员配备上,核定22个镇乡(街道)安监所事业编制人员共89名。为确保安监所成立之初的正常运行,从镇乡(街道)现有事业在编人员中调剂了约50%进编,其余部分通过招考进行统一分配,目前已基本落实了在编人员。此外大部分镇乡(街道)还选用了2—7名聘用人员。在经费投入上,区政府将农村公共安全工作经费每年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规定各镇乡(街道)根据农村公共安全状况,结合经济总量、人口比例、行业特征、环境特点等综合因素将公共安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确保逐年递增、使用规范。2009年,全区各镇乡(街道)共投入公共安全经费2600余万元,2010年,投入公共安全经费共计3032万元,同比增加16.6%。在硬件装备上,全区22个镇乡(街道)全部解决了安监所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相应的执法装备;所有安监所人员按照950元/人的标准配发了工作制服;19个镇(街道)配备了执法车辆。
二、围绕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创新机制,着力优化基层公共安全监管模式。
依托这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公共安全监管网络,鄞州区从监管责任、流程、制度上作了进一步探索和深化。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在镇乡(街道)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基础公共安全领导小组,整合安全生产委员会、食安委等领导力量,下设办公室,由安监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相继出台镇乡(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公共安全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评定和奖励办法,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基层公共安全责任体系,实施公共安全“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黄牌警告”,使基层公共安全职责划分更加明晰、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奖惩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在村一级主要是强化公共安全协管员在政策宣传、沟通联络、信息报送、实地检查等方面的责任。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对村级公共安全协管员收集的各类信息特别是发现的隐患、问题,经阻止、督促,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限时向安监所报告,由安监所汇总、梳理,按职责划分,涉及工矿企业生产安全的,由安监所直接查处;属建筑施工、文化娱乐场所等安全领域的,交镇级相关责任部门作进一步查处,单个部门难以处理的,由安监所牵头组织联合查处;超出镇级处理权限的,抄告给上级对应部门。由此,逐步形成了区、镇、村三级联防、资源信息共建共享、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在各镇乡(街道)建立“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经费投入保障与管理、公共安全责任追究”等十二项基本制度,村(居、社区)建立“会议宣传教育培训、日常检查、情况报告”等三项制度,形成了“层次分明、上下贯通”的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同时按照文书资料与档案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在镇乡(街道)完善“基本情况、基层基础、工作活动”等六大类台账,村(居、社区)完善“监管对象基本情况、基层基础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制度”等三类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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