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4月18日,25辆印有中国司法徽章和司法标志的警用电动车完成交付仪式,正式服务于奉化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第一线”。这是奉化市司法局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基础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提高基层司法所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的重要举措。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和平台,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建设好、发展好司法所,才能夯实司法行政工作根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平安奉化”、“法治奉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司法所工作任务重、保障条件弱等困难,奉化市司法局从实际出发,创新管理模式,首次为全市11个基层司法所配置了25辆警用电动车,用以保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司法所战斗力,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奉化市司法局同时出台了《奉化市司法局警用电动车管理使用规定》,确保警用电动车管理、使用规范化,并就酒后驾驶、公车私用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司法所统一调度使用,规定警用电动车仅限于矛盾纠纷排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时,为维护司法行政队伍形象,确保警用电动车使用严肃性,《规定》明确要求不得将警用电动车随意停放在酒店、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地,并随时接受群众投诉、监督。
作为警用电动车管理使用“第一责任人”的各司法所负责人在领到车钥匙之后纷纷表示:警用电动车的配发极大地方便了今后工作的开展,对于比较偏远、交通不便的村庄,警用电动车都能满足要求,今后将充分发挥警用电动车服务百姓的作用,将警用电动车打造成司法行政执法为民的“为民车”,维权护民的“民心车”,反映群众意愿的“民意车”,让其成为乡间地头和老百姓心中的一道亮丽风景线。(通讯员 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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