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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集团回复]明年有线新收费政策如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1月14日 08:40

  之前有网友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从11月份开始实行电视新的收费方法,不知道什么时候正式实行,另外,具体缴纳多少相关费用?

  对此,市广电集团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您好!感谢您对宁波数字电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价格调整工作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在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基础上,市物价部门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拟定了全省最低价格并对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收视费减免的调整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省物价局批准备案。

  2012年10月,宁波市物价局文件(甬价费【2012】100号)出台,该文件明确规定了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终端计费,居民用户主终端的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20元/终端·月。居民用户主终端同名同址加装不超过2个(含)副终端,免收副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第4个(含)以上的终端按5元/终端·月标准收取。通知于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宁波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据此2012年应缴纳的收视费为14×10+20×2=180元,为了回馈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数字电视公司针对2012年11月、12月两月调整后增加的12元收视费,特地向缴费用户赠送包括家庭影院、金色频道、生活时尚、劲爆体育、法治天地、全纪实、魅力音乐、极速汽车、宝贝家、孕育指南、早期教育、英语辅导共12个付费频道半年的节目收视,价值180元。对于通知发布前已缴纳168元的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凡来补交12元收视费的亦可同时享受上述价值180元的付费频道节目。明年的费用为20*12=240元。

  上述政策,宁波数字电视各营业厅均可查询。再次感谢您对宁波数字电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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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郭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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