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友“过路人8”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询问说,房屋征收是在本地区内的评估机构里选择吗?
今日,市住建委给予了网友回复,原帖如下:
过路人8网友,您好!有关问题,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回复如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的2012年度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既有本市公司,也有市外公司,具体内容请网友查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会员网站。我市房屋征收评估由评估机构根据市场化原则评估,不存在“大大低于市场价的评估价格”。当前,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阳光征收”,评估结果也在公开之列,网友可到项目现场向各地房屋征收部门或者实施单位查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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