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汽油柴油价格涨声四起,笔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核准,从明日零时起,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由每车次1元上调为每车次2元。
国家最近一次调整成品油零售价格是8月10日,汽柴油零售价格分别提高390元/吨和370元/吨。仅仅过了10余天,油价上调预期再次高涨。东方油品数据库监测,截至8月21日,布伦特原油现货、迪拜原油和辛塔原油评估价平均为114.537美元,影响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三地率为4.055%。这意味着,三地率已正向破4,达到了油价上调的一项条件。根据测算,到9月10日满足“22个工作日”后油价可能上调。
8月10日汽柴油调价后,我市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升6.93元调整为7.24元。根据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委制定的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7.10元并持续15天以上,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2元。到25日,现行油价燃油附加费已符合这个要求。
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委要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做好燃油附加费调整的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在收取燃油附加费时应当使用规范票据。乘客如遇到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违规收费,可拨打96520或12358举报投诉。(宁波日报记者张燕 实习生陈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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