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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大力推进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成效显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07月16日 09:06

    耕地中的优质表土是经过长期辛勤劳作培育形成的土地资源精华。加强优质表土的保护利用,对提高新增耕地质量,增加土地产出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项目建设占用耕地无法避免。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如何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提高新增耕地质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破解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双重压力、两难局面的永恒课题。鄞州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创新方法,率先在宁波市全面推广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提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有力地促进了资源生态循环利用。截止目前,完成表土剥离1850亩,剥离优质表土近32万立方米,其中10万立方米表土已用于开发造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有效确保垦造耕地质量,其中鄞江镇大桥村建岙村开发造地项目获评2011年度浙江省“十佳垦造耕地质量示范项目”。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工作机制

  (一)构建组织网络。区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监察、国土、发改、财政、农林、审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表土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表土利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形成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国土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整体工作合力。同时,明确镇乡(街道)政府是表土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表土剥离利用工作,落实责任,建立工作网络,确保表土剥离利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加大考核力度。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是一项新工作,情况复杂,难度较大,为强化镇乡(街道)政府的表土利用意识,将表土利用工作列入区对镇乡(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未按规定实施表土剥离或表土剥离验收不合格的,暂停办理该建设项目供地手续或量化核减该镇乡(街道)下一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强化政策引导

  (一)落实行政保障。出台《宁波市鄞州区表土利用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是政府行为,建设用地单位必须无偿无条件提供优质表土,积极配合支持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耕作层剥离工作。

  (二)落实专项经费。出台《宁波市鄞州区表土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每亩3万元提取建立专项资金,划拨项目由业主按拟占用耕地面积每亩3万元缴纳耕作层剥离费,对提取或缴纳的费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专账核算,接受财政监督和审计。目前共计下拨专项资金2300万元。

  (三)落实具体措施。出台《宁波市鄞州区表土利用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表土利用工作的实施范围和职责分工、实施程序、具体操作要求等。同时研究制定剥离、运输、储存、覆盖各个环节的技术规范,确保剥离再利用过程中耕作层的养分不流失。目前,表土临时堆场已落实选址22个、用地400亩,其中14个已投入使用,并完善临时堆场的硬件设施和日常管理制度,安排专人管理,安装摄像头,设立警示牌。下一步,随着表土剥离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剥离表土方量的不断增加,全区计划再增设临时堆场,其中高桥镇利用原砖瓦厂的建设用地做堆场,选址面积达100亩,第一期规划为30亩;横溪镇在大岙水库下新增临时堆场,选址面积100亩,第一期规划为30亩;鄞江镇利用原废弃采石场增设临时堆场,面积80亩。

  三、全面推进实施

  (一)科学制定专项规划。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耕作层剥离再利用专项规划,明确规定哪些建设区块必须实行耕作层剥离,哪些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必须实施表土覆盖。

  (二)大力推进表土剥离。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在2010年开展表土剥离试点项目2个、剥离表土4万立方米的基础上,从2011年起对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除不符合剥离条件地块外),一律实施表土剥离。目前已对12个镇乡、一个工业园区的60宗建设用地项目实施了表土剥离。其中,迪士尼产业园项目剥离表土面积700亩、剥离表土14万立方米,为鄞州最大剥离项目;中国南车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剥离表土面积330亩、剥离表土6万立方米;甬梁线(高桥镇芦港村段)交通道路改建项目剥离表土面积46亩、剥离表土近1万立方米,为鄞州首个道路用地剥离项目;望春工业园区10个工业项目剥离表土面积171亩、剥离表土3.5万立方米。

  (三)积极实施表土再利用。综合建设占用耕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发造地、退宅还耕等需求,积极实施表土再利用,在工作统筹中实现表土资源生态循环利用。一是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需求为切入点,抓好表土的“储存”。如:高桥镇江南村的农村土地综合治理项目总规划面积为580亩,需要实施退宅还耕380亩,去年该镇对4个建设占用耕地项目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2.5万立方米,并存放在江南村堆场,以备该村拆旧区建设用地复垦工作之用。二是以“退宅还耕”和开发造地需求为抓手,做好表土的“移植”。在工作中,通过表土的“剥离”和“移植”,确保“退宅还耕”和开发造地过程中耕地的质量。如:姜山镇翻石渡村“退宅还耕”项目,2010年种植的单季晚稻亩均产量达到500多公斤,被评为“浙江省十佳开发整理复垦”质量示范工程;2010年鄞江镇大桥村和建岙村共同实施的开发造地项目,覆盖优质表土3.7万立方米,新增耕地140亩;2011年洞桥镇宣裴村实施的开发造地项目,覆盖优质表土4.2万立方米,新增耕地152亩。上述两镇的开发造地项目,预见每亩可新增农民收入0.8万元左右。 

稿源: 网上发布厅   编辑: 郭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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