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月10日前,市、县两级评议办分别组织召开一次由各参评银行参加的银行系统行风建设座谈会,总结交流第一、二阶段评议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检查整改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7月30日前,各参评银行根据调查研究掌握的情况、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等,对照评议的目标、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解决问题。对所属分支机构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掌握情况、查找问题、抓好整改。
(三)7月20日前,市评议办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四)7月20日至8月20日,市、县两级评议办组织行风监督员分组对各参评银行进行明查暗访,听取汇报、召开各类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查阅台帐资料、调查核实相关问题。各参评银行予以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