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月30日前,市、县两级评议办在政府网站开设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网页,根据评议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各参评银行利用所属网站、事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在显要位置设置意见建议箱,拓宽征求意见渠道,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二)5月31日前,各参评银行根据评议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企业、群众,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重点查找自身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企业、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三)5月31日前,市、县两级评议办完成对政风行风监督员和评议代表的培训,相关银行予以配合。
(四)6月10日前,各参评银行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按评议内容进行分类,以表格形式报市、县两级评议办。各级评议办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分别报本级协调小组。
(五)6月30日前,市、县两级评议办拟定行风评议调查组明查暗访工作方案,完成问卷调查表、检查登记表等表格的制定,做好开展行风调查的组织协调、后勤保障等有关准备工作,相关银行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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