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王尘):有一个问题想问一下蒋院长,网民讲到这个问题,立案庭中午不休息,但是也有人反映,我上班的时候法院也上班,我下班了法院也下班了,是不是这样?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剑巍:我可以负责任的讲,法院中午可以立案,立案窗口中午不休息。实际上我们中院是从去年,7月1号起就推出了午间立案的机制。原先我们午休时间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都不办公,这个跟机关干部一样。然后我们碰到过这样的事情,就是说有一些当事人,包括一些上班族,包括一些农村的村民,他就近到人民法庭或者基层人民法院。还有一些是从外地赶到宁波或者赶到某一家法院,过来的当事人。他正好中午到,但是我们关门。
所以我们去年针对这个情况,也是便民利民的一项举措,我们就提出午间立案,午间不休息这样的机制。
到目前,我们全市两级法院这个制度都已经建立,换句话讲,在宁波两级法院,中午你随时可以去看。包括我们也举行一些明察暗访,进行一些,包括也去检查这项制度落实情况。总体情况我觉得落实还不错的。
前不久我们中院,正好一个媒体来采访,正好中午休息的时候赶上北京来的一个律师到我们中院立案庭,我从新闻里看到的,这个律师说非常好,我中午从北京飞过来,立案好,傍晚我就可以飞回去,效率比较高,感觉挺好的。
具体说我们每天中午,在立案大厅都有专人值班,负责午间的接待、咨询和收案。当事人从午间送来的一些起诉材料,值班法官会对符合立案条件而且资料齐全的案件及时办理立案手续。也有的当事人不是来诉讼,而是这段时间他抽空到法院来咨询一下,询问一下具体的问题。这个时候我们值班的法官也会耐心的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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