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王尘):刚才听您说的这些,应该说整个法院的工作是公开开放的。在这里,包括您谈到一个阳光司法,在网上我们网友就问到,阳光司法究竟是怎么个阳光法?有人说阳光司法可能就是透明就够了,或者是开放就可以了。那么究竟什么是阳光司法?具体的举措是什么?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蒋剑巍:我可以介绍一下。落实阳光司法,我们宁波法院主要是推进了这么几项具体的工作。在这里我可以着重介绍立案、庭审、执行三个公开。
第一个,立案公开。主要是完善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查询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纠纷分流平台。也印制了一些包括如何起诉、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等基本的介绍材料提供给群众,免费取阅。全市立案大厅都获得了省级文明窗口的称号。这个是立案公开。
第二个,庭审公开。庭审公开我们有很多内容,这里我想简要介绍其中的四项。这四项,第一项就是严格执行公开审理的各项规定,换句话讲,除了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以外,一律公开审理。
第二项是中院所有的审判庭都安装了数字法庭系统,基层法院也基本上都安装了这个系统。到目前为止,全市两级法院一共有数字法庭199个,这些数字法庭,我们通过数字法庭系统对案件庭审实行全程的录音录像,并且将每个案件都刻录成光盘存档。
第三项,就是开展网络庭审直播、录播活动。前面我们在聊的时候就讲到,比如宁波网能不能和法庭链接进行直播,我想这是完全可以的。又比如江北法院今年前不久,以当前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醉驾入刑,在东方热线进行了首次的庭审网络直播,40名旁听代表也表示深受教育。
第四项,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当前有影响的一些案件。今年以来一共有39次、556人参加了这样的庭审。据我了解,近年来全市法院每年邀请的旁听代表委员都在700人以上。我也注意到有网友提出来,能否去旁听庭审,我这里可以跟这位网友说,人民法院除了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开庭审理之外,所有的庭审都是公开的。只要是公民,持有效的合法的证件,经过法院的安检,就可以去旁听任何公开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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