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11年宁波市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公告》的规定,如果公开选拔的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或跨部门竞争上岗的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6人,则该职位不进行选拔,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根据市和县(市)区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决定取消部分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的职位,已报考这些职位的人员可根据条件改报其他职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的职位 
  1、公开选拔的职位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局长级) 
  余姚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慈溪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奉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奉化市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城建) 
  象山县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 
  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镇海区商务局副局长 
  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 
  2、跨部门竞争上岗的职位 
  市纪委办公厅副主任(正处长级) 
  市委党史研究室业务二处副处长 
  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市中级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市供销社财务审计处副处长 
  二、职位改报有关安排 
  改报工作于2011年8月29日下午5:00前完成。由取消职位的市竞争性选拔办公室、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与报名人员进行电话联系,请符合改报条件的报名人员抓紧做好改报工作。市委管理领导职位改报的,请联系87182872;县(市)区委管理领导职位改报的,请联系相关县(市)区,联系电话详见《2011年宁波市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公告》附件;跨部门竞争上岗职位改报的,请联系87186204。 
  宁波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