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呤℃":1、2010年3月和江东区和泰雅苑签订了经济适用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011年6月底要办理交付,本人是首套房,可否享受购房补贴和契税优惠?
2、如果可以享受,应到哪个部门办理手续?是否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烦请百忙之中帮我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