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网友“太空人”、“清雅书生”“开心人”、“Ranier1983”、“漏网之愚”等提出“这次正在开展的市和县(市)区联合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有哪些新做法”、“本次全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如何做到全过程‘阳光操作’”等问题。
【朱伟】:这次市、县(市)区联动,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社会的关注度比较高。大家在近两周的媒体报道上可能也已看到,这次全市竞争性选拔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和完善:一是打破类别界限。竞争性选拔职位既面向党政机关,又面向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选拔人才,疏通了不同领域的干部选任渠道。二是初选评价筛选。在2008年公选干部时宁波探索了一个初选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是突出岗位任职要求和基层工作经历,体现干部成长规律。通过这个指标体系来审核确定笔试入围人数,这次继续应用。但与2008年公选干部比较,较大幅度增加笔试入闱人数。三是扩大群众参与。将选择市科技局副局长、团市委副书记2个职位试行面试大评委制,采取由领导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分别评分、按比例合成总分的做法。群众评委由职位所在单位、系统的干部群众、熟悉这一领域的“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组成,也将邀请一些网民朋友参与。四是注重德行考察。考察环节将引入领导干部德行评价指标体系,更好地坚持和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
为确保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全过程“阳光操作”,从信息公开和加强监督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方面,坚持全程信息公开。对各环节的工作情况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都通过发布信息或公告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和干部群众通报。另一方面,坚持全方位监督。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的方式加强对面试等环节的监督,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方式进行舆论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举报、申诉等,做到认真查处、及时答复,确保竞争性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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