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人用人公信度”问题,网友“老爱上火”、“nhwqc”、“须奈子”等留言“如何有效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我市在干部选任工作信息公开方面有哪些措施,可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
【朱伟】: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我们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坚持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再创宁波科学发展新优势,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牢牢把握“重基层、重实绩、重公论”的导向,配强班子、选准人才、用好干部,努力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政绩导向和作风导向。二是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扎实推进今年我市确定的十方面22项工作,对比较成熟,实践基础、群众基础都比较好的改革举措将大力推进、全面推开;对目标明确、认识一致,但具体措施和方法还不成熟的改革举措将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对长期困扰干部工作的难题以及一时看不准的问题,将加强调查研究、提出破解之策。三是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近期已在市直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面自查,下步将组织抽查。
干部选任工作信息公开,是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加强干部工作监督的有效途径。我与网友交流时已提到,近期我们已研究了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办法,如充实了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内容。正在落实的措施有:制定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坚持和完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制度;探索建立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行干部任用提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在领导班子内部“四公开”;逐步做到干部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八个渠道、八项内容”,即通过文件、材料、报纸、刊物、电视、网络、会议、新闻发布等渠道,适时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领导班子职位空缺及岗位职责要求、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干部选拔任用结果、选人用人案件查处情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举措、竞争性选拔重大活动等内容,让干部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