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第一深度》将关注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协调”,邀请市人大代表王惠张,分析宁波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探索宁波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不足之处。
实现城乡协调发展,需统一公共服务的标准,按照国民待遇的原则,给予城乡居民、城乡企业以同等公共服务的待遇。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问题比较突出,并由此使地区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在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逐步拉大,并已成为社会公平、公正的焦点问题之一。
宁波针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上出台一系列政策,针对城乡公共交通、医疗保险、环境治理等方面都做出了很大的改善,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非一体化;2、农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农村环境治理压力较大;3、宁波城乡客运一体化,但还有一些偏远地区仍未开通;4、城乡医疗保险非均等化,城市与农村的医保在报销比例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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