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抗倭城墙位于爵溪街道老城区内。爵溪城墙是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由爵溪千户所千户王恭主持修筑的,城周3里18步,高2丈8尺,广3丈,开东、南、西3门,上设城按,外罗月城,南门设吊桥。敌台11处,警铺23个,雉堞803个。城外为濠,长350丈,为明代抗倭军事设施。清末撤兵防,城墙渐毁坏,爵溪现存城墙由四部分组成,即南城墙、东城墙、北城墙和山顶一段。西南面城墙七、八十年代由于建筑需要大多已被毁,西城墙之山上部分遗痕隐隐可觅。现存城墙墙体还算保存完整,但墙上的军事设施几乎无存。城墙内外壁皆用乱石砌筑,中间用泥土夯填。
南城墙残长72米,顶宽9.2米,残高3米。东城墙残长420米,外侧残高6.65米,内侧残高4.7米。顶部宽9.4米;在十字街东端处辟东门,门矢高2.3米,宽2.45米,门顶厚度1.75米,此处城高底部厚12.5米,顶部厚11.2米。北城墙东段长400米,高4.4米,厚9米;在斗嘎路北端有一城门,门宽2.7米;北城墙北段依山岗而筑,残存约800米,外侧高度4.1至9米不等,宽5米左右不等。山顶最高西北转角处残存城墙约20米,有敌台兼烽堠(玉泉堠)一座还算完整,长5.8米,宽4.8米,高8.6米。1986年4月25日,象山县人民政府公布“爵溪明代抗倭城墙”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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