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构建低碳统计体系
(1)按照《关于加强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进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编制低碳统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发改委、市发规院、信息中心
(2)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
(二)推进产业低碳化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深入推进工业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创建一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确保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推进宁海县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
(2)促进农业循环化发展。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广生态循环模式和技术,全年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20万亩次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推进农作物秸秆低碳化利用,综合利用率提高至84.5%。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发改委
2、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速快于规上工业产值增速。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
3、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
(1)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同比提高一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办
(2)积极发展低碳物流。推广智慧物流新技术应用,加快东部新城环球航运广场、高新区国际智慧物流园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物流企业信息化,推进双重运输,完成宁波市智慧物流公共基础平台建设;优化物流空间布局,开展宁波城市物流基地空间布局研究;强化政策引导,培育扶持一批重点物流企业。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办、交通委、贸易局
(三)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1、大力推广天然气使用
(1)深入开展禁燃区建设,加大10蒸吨/小时(含)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力度,推进各县(市)中心城区“禁燃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经信委
(2)大力实施天然气热电联产,确保镇海动力中心项目1#、2#机组建、春晓燃机热电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继续推进长丰热电迁建改造、大榭燃机热电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省里对我市燃气热电联产项目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
(3)加快推进汽车油改气工作。新建出租车加气站2座,公交车加气站2座,继续淘汰国Ⅱ排放标准以下公交车,新增(更新)清洁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各400辆,双燃料出租汽车力争超过3000辆,研究实施建设宁波市车用天然气信息化集成监管系统。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委、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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