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宁波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13〕77号)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从部门职责分工出发,制定2014年工作推进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性工作,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平台搭建为抓手,以示范项目为引领,进一步强化资源统筹,扩大对外合作交流,着力挖掘碳减排的潜力和空间,培育促进低碳产业集聚发展,加强低碳发展政策和机制创新,加快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低碳发展之路,为尽快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低碳能力建设
1、编制宁波低碳发展系列规划
编制发布宁波低碳发展总体规划,开展高新园区低碳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规划研究,启动“十三五”工业、建筑、交通低碳节能相关专项规划前期研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交通委、高新区管委会
2、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
(1)编制完成2005-2010年宁波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全面掌握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及构成,把握关键排放源和排放水平,推进清单应用。开展2011、2012、2013年清单编制工作,探索建立常态化的数据采集制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住建委、交通委、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统计局
(2)启动县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清单数据信息查询管理系统,形成集数据上报、查询、分析、交换、管理于一体的温室气体清单数据信息管理应用平台。
责任单位:市发规院、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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