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12月25日讯(记者 孔庆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新型矛盾纠纷大量出现,比如因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环境保护等引起了许多矛盾纠纷。为了适应社会矛盾的新变化,宁波市司法局调整工作思路,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组建专兼职的调解员队伍。2008以来,专业调解组织调解纠纷317250件,成功调解310245件,达97.8%的成功率。
近几年,宁波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大调解机制构建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模式被媒体誉为“宁波解法”,被公安部、卫生部、司法部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国推广。此外,2008年建立的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2010年建立的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2011年建立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化解这些行业、领域的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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