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友“一剪梅”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西河街121号一楼房东,将房子租给一外地人开中介所,该外地人在房东的指使下,敲掉承重墙,将一楼窗户改为门,把住房当店面房,影响到楼上住户的房屋安全和居住环境。希望住建委能够过来说一说,处罚下。
之后,宁波市住建委针对网友的问题,给予了回复,原帖如下:
一剪梅网友,您好!柳庄街12号违规装修问题,房管所办事员再接到投诉后,已经三次上门查看,第一次就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第二次上门时未遇到当事人,今天上午第三次上门,并将限期整改通知书送达当事人手中,当事人已签收。我们一直关注事情发展情况,如若当事人逾期不整改,我处将采取相应措施监督跟进。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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