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低碳发展的潜力巨大,关键是如何建立有效的机制,理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培育低碳产业链、价值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在实际推进工作中,矛盾和制约因素仍然较多,特别是以下三方面:
一是关于能源管理体制。(1)我市缺乏相应的能源价格管理权限。价格是优化资源配置最有效的手段,合理的能源价格体系能让全社会的能源消费者共同参与进来。但目前能源价格管理权限与低碳城市试点不相匹配,地方政府难以通过价格工具对能源活动进行有效调控。(2)能源市场垄断程度较高。我市能源产业的参与主体主要是央企和省属企业。以天然气为例,上游气源保障实行全省“六统一”,由省里统一规划、统一平衡、统一调度、统一市场、统一价格,省里对各地天然气供应量实行计划管理。天然气热电联产发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也需由省里核定。在这一背景下,宁波虽然社会资本充裕、民营企业发达,但这些民营资本要参与能源领域的经营难度很大,民营经济的参与低碳发展的积极性得不到有效发挥。
二是关于政策支持。目前,低碳领域国家基本上没有政策和资金支持,在节能和环资方面国家有很多政策,本身有经济效益的国家有政策,环境效益突出更需要政策支持的低碳领域国家反而没有政策。特别是在地方低碳工作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如果没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手段,要做好低碳工作难度特别大。
三是关于绿色融资机制。低碳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现行的金融体制还不能有效满足这方面需要。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例。推进量大面广的民营中小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是各级政府普遍面临的难题,只有走市场化的道路,使企业主体在实施碳减排过程中受益,才能真正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帮助民营中小企业实施碳减排项目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但按照目前的银行管理体制,节能服务公司往往由于注册资本金少,资产规模小,抵押担保能力不足很难获得足够的贷款支持,严重制约了其市场拓展和项目实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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