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发展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必由之路。“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的约束性目标。从我市来看,重工业比重高,能源高碳特征明显,初步测算2010年我市温室气体排放量超亿吨,人均排放量远远超过世界和全国平均水平,可持续发展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和挑战,在这一背景下,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在获批成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这一核心任务,从氛围营造、空间拓展、机制创新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各方面工作,总体进展较好。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将推动低碳发展纳入全市中心工作。市委出台《市委关于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宁波的决定》,将试点目标任务转化为全市重大决策。市人大常委会在2013年10月29日作出《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从地方立法层面强化了生态建设好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专题召开宁波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加强对低碳城市试点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在较短时间内统一了各方面思想认识,形成了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和氛围。在人员编制高度从紧的情况下,为市信息中心增设低碳中心,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
(二)从源头有序控制高能耗产业发展。我市电力、石化和钢铁三大产业能耗的全市总能耗约50%,温室气体排放分别约占总量的50%、10%和4%。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必须和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控制高能耗产业和相对过剩行业发展。因此,市委市政府明确:(1)以燃煤为基础的电力行业不再新上燃煤电厂项目,鼓励通过需求侧和电网侧的管理优化来实现平衡。全市原煤消耗控制在2011年水平。(2)石化重大装置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布局之后不再上大的石化项目,石化行业碳排放总量要实现峰值;(3)钢铁产业要着力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单位能耗强度的明显下降。同时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十二五”以来,累计近5700家企业完成淘汰任务,腾出用能空间130万吨标准煤。
(三)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积极促进天然气综合利用。全市天然气用户达到70万户,镇海动力中心、春晓燃机热电等一批燃气热电项目加快推进。全力推进汽车油改气,全市已建成加气站23座,市六区已投放双燃料出租车近2300辆,公交车1460辆,港区集卡258辆。扩大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试点,太阳能光伏、风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9万千瓦和17.4万千瓦。
(四)以低碳交通和低碳建筑为重点开展试点示范。实施低碳交通试点项目41项,总投资37.5亿元,目前项目进展情况较好。打造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建成600个公共自行车网点,投放15000辆公共自行车。建设低碳港口,实施龙门吊“油改电”、船舶接岸电、集装箱“一拖双挂”等一批效果显著的节能项目。2011-2013年我市道路运输万元营业额能耗下降18.94%,水路运输千吨海里能耗下降6.53%,公交百万人千瓦公里能耗下降8.72%。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制定实施《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严格开展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累计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145个以上,应用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开展老小区节能改造。实施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
(五)大力推进“禁燃区”建设。在天然气价格与煤相比差距偏大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适当的政策手段,企业没有动力减少燃煤需求,我市将低碳建设与环保政策相结合,组织实施“禁燃区”建设。共淘汰、改造燃煤锅炉(窑)1294台,中心城区每年减少煤炭消耗量约50万吨,一批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者集中供热,“禁燃区”建设倒逼了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淘汰了部分印染、造纸、铸造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
(六)做好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目前我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初步核算结果,温室气体排放绝大部分来自能源活动,因此宁波要实现峰值目标关键在于能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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